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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因你们不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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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荆棘丛中的玫瑰

因生活困难,我要到山上去挖柴头(别人砍树留下埋在土里的树头),挑到市场上去卖。又经常将木碳挑到离我家35里路的华城镇去卖,家里有二个小孩要照顾,虽有一个老母亲,可是已经分家,不在一起居住,真是苦不堪言。我实在经受不起,就默默的向主祷告:“主啊,说‘那人独居不好’,就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知道我实在须要一个配偶帮助我,求赐给我一个主内姊妹作我的妻子。”我祷告了三年,只暗中默默的祷告,不敢让人知道,怕人讥笑。因为以我的这样的条件,想娶妻子实在是‘异想天开’。

当时邓文清弟兄在兴宁高华路周咏仪姊妹的家里带领聚会,参加聚会的有四个年轻人是受到重点培养的:华城的黄叨恩,龙川的罗斯硕,焦岭的曹绍庆和我。(黄叨恩、罗斯硕弟兄已故,曹绍庆还在,跑到三自会去了)。

黄叨恩弟兄住在华城镇,离我家35里。他也很困难,靠着他妻子在医院里的一份工资养活着几个小孩。但叨恩弟兄很有爱心,我挑木碳到他那里去卖,经常到他家里,他须要木碳时就按价向我买,我当天卖不出时就寄放在他家里,等第二次再一起卖。

他有一个妹妹,名叫黄明慧;敬畏神、贤淑、端庄,未出嫁时已经蒙恩得救。她的丈夫罗匡民是兴宁龙田人,坪塘神学院毕业,毕 业后被派往宝安观澜传道,同妻子黄明慧生下一个女儿。后来罗匡民不幸生病逝世,观澜的弟兄姊妹挽留明慧姊妹不要离开观澜,答应会照顾她,只是叨恩弟兄不放 心她一个人住在观澜,就将她接回,在外家居住。当我在他们家里与叨恩弟兄交通时,她常坐在旁边静静的听。后来因为要照顾她的翁姑,回到龙田,在那里开了一 间车衣店,名为‘新人车衣店’。

有一次道恩弟兄挽留我在他家里住宿,我也想与弟兄交通一些属灵的事,就留下来了。晚上他对我说:“弟兄你年少失妻,弟兄姊妹都对你有负担,为你祷告,看来你要娶妻也很难了,不如我的妹妹好了。”

我听后不敢相信,像我这样的条件,地主阶级,住牛栏,砍柴卖碳,又有家庭负累的人,根本不敢想像黄明慧姊妹这样的女子能嫁 给我,心里若是想一想,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连连说:“不敢当,不敢当!”叨恩弟兄对我说:“你不要怕,我这样对你说是预先已经征求得我妹妹同意 的;明天我就与你一起去龙田见她。”

我还是很为难,因为我是穿着脏衣、草鞋的挑夫,怎能这样去相亲?叨恩弟兄对我说:“穿我的中山装,鞋是旧了一点,你就将就着穿吧!”

叨恩弟兄租了一架单车,载着我去到龙田。明慧姊妹见到我们二人显得很高兴说:“今天早上我本来买了一些肉,够我们两母女吃的,后来有一个卖鱼的来了,说他的鱼怎么好,又勉强我买了一条鱼;原来是主带领二位弟兄来了,是主为你们预备的。”说着她放下车衣工作就给我们做饭。

吃过饭后,我们三个坐着一起说话,都是谈属灵的事。后来叨恩弟兄藉故离开,让我同明慧姊妹独处在一起。我心中发慌,不知说什么好,沉默了一段时间,我不得不开口:“明慧姊妹,你哥哥对我说的事,我知道了,我感谢主耶稣,也深深的感谢您;只是依我的条件却万万不敢当,……”

明慧姊妹对我说:“你什么都不要说了,我们都是信耶稣的,实实在在,只要你决定个时间,我就搬到五华你的家里去。”

我去到兴宁高华路周咏仪姊妹的家里,找到我的表哥邓文清弟兄,将这事告诉他。他很高兴,说:“很好,明慧姊妹很爱主,她每 个主日都跑二十里路来参加聚会。”说着他拿出信封、信纸,写信给我在香港的弟弟张曹,请他帮助我(其实那时寄香港的信是很难收到的)。又对我说:“我这里 只有30多元奉献款,全部给你拿去用吧。今天是九月二十三号,再过七天是国庆节,大家有假期,我们就到你家去,我为你们证婚。”

婚后,明慧姊妹对我说,她常听我与叨恩弟兄交通,我写给她哥哥的信,她也偷偷的拿来看。她向主祷告:“主啊!造我作一个女人,我要帮助男人;我没有守独身的恩赐,我希望能嫁张伟胜弟兄。只是我要求个印证,要由我的哥哥提出来,要由教会的长者为我证婚。”结果神完全听了她的祷告。

我回到家里跟我的秋兰姐姐说起这事(我的姐姐也因地主阶级的缘故早已从上海回到家乡),她听了也很高兴。

我说:“明慧姊妹一来,邓文清弟兄和他的同工们一齐来,我只有一间房,无法接待,怎么办呢?”她说:“就来我家里,弟兄姊妹互相帮助,分开接待。”

我和明慧姊妹一起到当时的乡政府去登记,乡政府的人看见我这个地主崽带着一个时尚的女子去登记,大惑不解,问她:“你要跟谁登记结婚?”她指着我说:“就是这个张伟胜。”

负责登记的人对她说:“我们国家的政策是婚姻自由,不管是什么阶级出身;只是你要了解清楚,不然的话,我们给你登记了,以后你又要离婚,一来我们麻烦,二来你的名声也不好。”

明慧姊妹说:“我都清楚的了,只请你按照政策给我们办。”于是签名、按手指模,验明正身,一式二份的领了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结婚证’,厚厚的二张牛皮纸写的,时为1957年9月30日。

“亚伯拉罕的神,呼无为有、使死人复活的主!祢为爱的人所预备的实在是我们心里连想都没有想过的。要我们舍己背起十字架来跟从,为的是要我们在里面得生命而且得的更丰盛,虽然领着我走这条荆棘满途的路,却也在这荆棘丛中给我预备了艳丽的玫瑰,主啊!我满心感谢!”

10月1日结婚那天办了个‘爱筵’,弟兄姊妹有的拿来蚕豆,有的拿来咸菜,我是什么都没有,享受白白的恩典。

邓文清弟兄为我们证婚,参加婚礼的人不多,只坐了三桌。二十多个弟兄姊妹却来自五华、河源、兴宁、梅县、龙川等五个县,奇妙的恩典,奇妙的聚会!

证婚时唱:“是爱的神作我牧人,……”那首诗歌,我永远记得。

四、血泪斑斑十架路

我 与明慧姊妹结婚后,政治运动层出不穷。我的妻子对我说“照形势看,你会坐牢,只是你可以放心,不要顾虑,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我不会离弃你的。神要造就 你,你坐牢可以唱‘我是一只关在笼中小鸟’的诗歌;你只要思念主也思念我就行了。”于是她教会了我唱盖恩夫人写的那首被囚歌:
1、“我是一只关在笼中小鸟,
远离青葱花草佳美田郊,
被囚我心何等高兴,
终日向吐露柔情。

2、爱捆绑我的浪漫翅膀,
俯首细听我的幽静歌唱,
甜美的爱激励何等深沉,
甘作囚奴不愿高飞远遁。

3、谁能识透此中铁窗风味,
因神旨意竟变祝福恩惠,
哦主,我爱所定的道路,
愿万有向赞美到永古。”
1958年我第一次被抓坐牢,罪名是:反动匪道门头头,反革命;判刑10年。坐了五年,刘少奇上台,于1962年获释。
(编者按:说伟胜弟兄是‘反动匪道门’头头,是因他是属地方教 会的,被人称为‘小群派’。地方教会是由倪析声弟兄等人带领出来的,中国基督徒的独立教会。主张要严格遵照圣经的教训,教会应以地方为范围,一个地方只有 一个基督教会,不应该分门别类,主张信徒要从各宗派中出来。保守的宗派说他们拉走本教会的信徒,是‘偷羊’,政府因为他们不肯在信仰的原则上让步,视他们 为执行各种政策的障碍。文化大革命,公、检、法都受冲击瘫痪时,龙川县的一个保卫组副组长罗运元,在负责抓捕基督徒坐牢时,因他也许觉得曾恩贞老姊妹已经 年纪老迈,告诉她也无妨,曾对她说:“上面布置,要把你们这班人一网打尽。”伟胜弟兄是地主阶级,本来就是‘阶级敌人’,因而受打击总是首当其冲。 1958年也是王明道、林献羔、谢模善等弟兄被抓捕坐牢的时间。)
获释后受管制,每有政治运动,我都会被抓去,被关几十天或几个月不定,这些事对我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我也记不住了,只计算过,前后我一共坐牢二十一年。

1966年是最后一次,也是最重的,被判有期徒刑20年。刚开始几年明慧时时会给我寄信、寄钱、寄物,后来好长时间都收不到她的信、物了。我写信问我秋兰姐,她回信说:“明慧已经搬到另一个地方去了,你要顺服在上者就有美福在后,不要担心。”一连几次她都是这样说。

又过了几年,我患淋巴结核、肺结核住在监狱的医院里,心中阵阵悲怆,特别思念亲人,写信给我姐:“我想明慧已经死了,你不要瞒住我。”姐姐这才对我说实话:“是的,明慧四年前已经回到主耶稣那里去了。”

我虽然早有预感,可接信后还是犹如五雷轰顶,心中淌血,泪如泉涌。写了一篇《续弦歌》悼念我的爱妻。她教我唱的‘被囚歌’,直到现在,我一唱还满眶热泪。

“我的主,知道我的深重苦难,为何站在远处?为何掩面不顾?……求记念我的妻子为的名所付上的一切代价,求接她在的怀里,擦干她的一切眼泪!”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我被捕后被关在五华县城水寨看守所,先在单人监仓,只有一张床和放马(便)桶的地方。床是钉死的,因怕有人会自杀。我被关了二个月以后,站都站不起来了。后来就将我关在一个大监仓中,大监仓约有30多平方公尺,也是只关着我一个。

大监仓可以走动,我每天上午就祷告,我记得四十多个聚会点的600多个弟兄姊妹的名字,天天提名为他们祷告,求主保守看顾他们。有时感觉很累,就对主说:“主啊!知道我很累,我的祷告就照昨天的,我不重复了。”可是不行,里面感觉不安,我还是天天要提名为弟兄姊妹祷告。

下午我就学习讲道,对着空无一人的监房大声说:“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 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凡劳苦担重担的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他们得安息。……”看守所是听声不见 人的地方,旁边监仓的人都以为我是疯了。

在看守所半年后,我被判刑20年,没有开庭,连判决书都没有就判下来了。

法官在审问我时,主要说我犯了三宗罪:

第一、因我写过一句《圣经》中的话:“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法官就说:“世人就包括一切人,试问毛主席是不是世人?”我说:“毛主席是人不是神,当然也是世人。”他就说:“这就够了,你胆敢说毛主席也犯了罪,这就是恶毒攻击伟大领袖。”

我没有攻击过领袖,可是法官却能按照我的信仰来推理,推理出我的罪来了。我当时幼稚,被法官这样一上纲上线竟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是感到冤屈。

我想起古代有‘莫须有’的罪,原来今天也有。诚哉!日光之下无新事。
(编者评:从1957年反右运动至文化大革命期间,‘左’风盛行,认为‘左’就是革命,越左越革 命。抓住一句话就可以作原则的推理,这叫做‘上纲上线’,或‘无限上纲’定人的罪。文化大革命曾出台过《加强公安六条》,其中规定凡是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 和林彪副主席的,都是反革命行为;因着这样的定罪曾造成看守所、监狱人满为患。法官上纲上线,就是将一句《圣经》的话,往《加强公安六条》的线上拉。

对基督徒传福音,经常会听到政府的官员指责:‘宪法规定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你可以心里信,可是你不能传。’其实,国家的宪 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本不是承认‘心里信’的宗教信仰的‘存在’,因为‘存在’是客观的,不需要立法来承认他的存在,只有主 观唯心主义者才会以主观去否定客观存在的。正如宪法规定‘公民有人身自由’,不是承认‘人身’的存在,而是承认‘人身’在没有法律禁止的范畴中,有他活动 的自由,他可以按自己须要决定要吃饭、睡觉、探亲访友或上街购物,……。‘宗教信仰自由’实在是指按照宗教各自的经典,在不妨碍其他公民自由的条件下,宗 教有信仰‘活动’的自由,如基督徒的传福音、祷告、读经、敬拜等等。

在那‘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时代,不是基督徒犯了法,而是执法的人自己犯了法,将许多传福音基督徒定了罪,定了基督徒按 照《圣经》的教义,进行宗教活动的罪。判张伟胜弟兄罪的法官则更甚,不是定他‘活动’的罪,竟然从他所信仰的《圣经》的一句话中,将他的罪推论出来了,竟 是定了对耶稣基督的信仰的‘存在’的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法,被他具体的彻底践踏、推翻了。)
二、说我抄写、投寄、传播反动‘爱倾’。1958年后,因政治运动不断,兴宁高华路周咏仪 姊妹家里的聚会被迫停止,邓文清弟兄回到河源监口他的家里,改为用文字工作的办法辅导各地的弟兄姊妹,为此他写了许多给各地弟兄姊妹的书信,名为‘爱 倾’,意为在主耶稣基督里面爱的倾谈。那是在主里交通我们信仰的真理,不涉及政治问题。因需要的弟兄姊妹多,我就点着煤油灯转抄了不少‘爱倾’书信,寄往 国内,也有的寄往香港给我的表姊。可是写的人邓文清弟兄那时都没有被定罪,我一个转抄的人却被定了罪。后来在文化大革命时,邓文清弟兄也被判罪了,可是他 1979年4月就获得了平反释放,证明他写‘爱倾’无罪,可是我到1979年冬还得不着平反,最后只说我有病,以‘保外就医’的名才释放了我。

三、说我写信给香港、海外的亲友,里通国外。我在香港、海外是有弟弟、表姊、姐夫等亲人;在粮食极端困难时,也曾写信给他 们,希望他们能帮帮我和其他弟兄姊妹。我的亲友没有一个是从政的;我在与亲友的通信中也从来没有泄露过国家机密,我这样一个管制分子,也无从得到什么国家 机密。可法官说:“将粮食困难写信告诉国外就是泄露国家机密。”(编者评:饿死也不能说,否则就是‘泄露国家机密’,欲哭无泪!)

1977年后,改革开放,五华县统战部已经将我的亲友当成贵宾,邀请他们回乡参加家乡建设了,可是我还因着与亲友通信的罪被关在监狱里。

我感到实在是冤,1979年冬我获得保外就医出监后,曾经写了一份申诉,标题是:“千古奇冤,不平则鸣”,复印了很多份,想寄到‘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大公报’、‘光明日报’、‘南方日报’等等各个全国有名的宣传机构去,要求为我平反冤案。

这时我的一个表哥,在汕头的孙孔典弟兄来到我家,对我说:“基督徒不要自己申冤,因为神是申冤施报的神,我们要让神来报 应。基督徒为着主的名受诬陷、受逼迫是有福的,在天上有赏赐,如果人给你平反了,你得着了人的赏赐,就会失去在天上的赏赐。”我觉得他说得有理,就含着眼 泪将我复印好的申诉书都烧掉了,我一边烧,一边唱:“当我与主同行,……”那首诗歌。这是后话。

判刑后,我就被送到梅县广东省第三监狱,三年后被调到粤北地区的乐昌县广东省第五监狱。

我被判刑虽然感到非常冤屈,可后来知道这实在是神奇妙的安排,保存了我的生命。1968年一个认识的人张铭尊,也被判刑送至第三监狱,他一见到我就说:“恭喜你,张伟胜!”

我说:“坐冤枉监,还有何喜可言?”

他说:“你家乡那些地、富、反、坏、右阶级敌人都被群众用木棍、锄头打死了。像你张伟胜的身世,反动、地主、恶霸三位一体,若不是进到监狱里来了,不被打死才怪呢。”

我说:“是真的吗?是你亲眼所见吗?……,怎么个打法?”

他说:“亲眼所见,你见过蛤崽产卵吗?”(蛤崽,一种体型如指头大小的蛙类)

我说:“怎么像蛤崽产卵?”

他 说:“外面搞群众专政,开斗争大会,有人高声呼喊:‘某某某阶级敌人,要不要打死他?’群众一齐高呼:‘打死他!打死他!’有人就用木棍、锄头之类的凶器 对着他的头打下去,被打的人倒下去,没有立刻死,手、脚抽搐乱战,就如蛤崽产卵那样;打的人看他还没有死,就再加乱棍、乱棒,如擂战鼓那样,直到打死为 止。”

后来我知道,大布坪的张荣光弟兄,徐惠玉姊妹的丈夫,我的堂叔的一家五口就是那样被打死了。家乡的红卫兵造反派也确曾到监狱来要求将我带回去实行群众专政,只是监狱不答应,说该犯人已按政策、法律判刑劳改。

“救主耶稣基督,我感谢!我曾因为受冤屈而怀疑,现在我知道实实在在,道路高过我们的道路,的意念高过我们的意念,好像天高过地一样。原来一切都掌管在的手中,我所受到的一切无理对待,原来是的保守,出乎的美意!”

我被调到在乐昌的第五监狱之后,每天八小时种菜,吃不饱,很是辛苦。犯人吃饭有个秘诀:一盆饭界为四块,一口一块,不要嚼 就吞下去,这样可以消化得慢点,少忍受些饥饿之苦。在监狱中吃饭不能在外面那样祷告谢饭,我在厨房领饭,领到饭后要上几级台阶到饭厅,上台阶时我就祷告: “主耶稣,我感谢……。”狼吞虎咽,不要几分钟饭就不见了。

犯人在饥饿时,看见有嫩的菜心,就摘下来往肚里吞;有飞来的虫、蚱蜢,有地下爬来的四脚蛇,抓到了马上点火烧了就吃——那是犯人最好的肉食了。我若抓到了一条四脚蛇,就感谢神,感觉像是以利亚那样得着供应了。

在监狱中卫生却搞得相当整齐清洁,犯人每早晨要将被子叠得端端正正,四个角整整齐齐像一个豆腐块那样,被子上面要端端正正摆上一本毛主席语录本。晚饭后集合点名,然后是分组学习毛泽东光辉思想二个小时,天天如此,弄得人疲惫不堪,不胜其烦。

毛主席语录本一定要保管好,尤其是里面首页的毛主席相,稍有污损就会被指为破坏。犯人中常有人要立功赎罪,陷害别人;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将别人的语录本中的毛主席相弄坏。犯人们害怕被陷害,每次做工回来,首先是检查,看看自己的语录本有没有被弄坏。

有一次,我回到监仓,拿起我的‘毛主席语录本’一看,不得了,毛主席像的脖子处被指甲划了一道很明显的痕,像割颈一样的深痕。

我马上拿到中队部去报告队长,有人破坏我的语录本中的毛主席像。中队部不容分说,认定我这个阶级敌人是对党,对毛主席极端仇恨的,没有别人,就是我自己搞的破坏;于是就将我关在‘禁闭仓’中。

‘禁闭仓’是监中之监,每仓只关一个人,总共不到二平方米空间,只有一张草席铺在地上,一个供犯人盛大小便的马桶;不准挂蚊帐,一来为方便看守的人在小窗口中监视,二来怕犯人把蚊帐撕成条子自杀。

那时正当夏天,乐昌地处内陆,夏天气温很高。禁闭仓是水坭楼,上面没有隔热层,在炎阳曝晒下,人在里面好像在烤箱中一样,被烤得直冒汗。蚊蝇又多,马桶中的粪便很快便长了蛆虫,从马桶中爬出来,到处爬,甚至爬到我的身上来。

我想到圣经上说,‘在火湖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怎么我还没有死,虫就爬到我身上来了呢?我就是死了,也是上天堂,而不是下地狱的呀!于是我每天就将爬到卧处和身上的蛆虫捉起来往外丢,丢在外面给太阳晒死,而送囚饭的管理人员又骂我不重视卫生。

我感到穷途末路,灰心绝望,实在难以忍受,就想自杀。我想我就是自杀了,主耶稣也会接我回天家,因为我确实信了主,清楚得救,知道自己有永生。

我将衣服都脱光,把裤子撕成布条子抽自己的脖子,抽紧了再打个死结。我昏过去了。可是不知道怎的,过了不知道多长时间,我又醒过来了,摸摸那死结,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动松开了。“我的主,为什么不让我回到那里去?”

仍是我一个人独自被关在禁闭仓里,晚上蚊子成群;那蚊子是山蚊,体型特别大。饥饿的蚊子在我全身上叮,甚至往我耳朵、鼻子里钻,叮得我根本无法安静片时,我就祷告主:“主啊!我要死,又不让我死;既不让我死,就求给我活路。但以理被丢在狮子坑里,掩着狮子的口,不让狮子咬他,现在也求行在但以理身上的神迹也行在我身上,命蚊子不要叮我。”我祷告完了,蚊子真的就不叮我了,只‘蚊、蚊、蚊!’‘蚊、蚊、蚊!’的,好像催眠曲那样唱歌给我听。

我在禁闭仓被关了七十天,干部查不到是谁干的,又把我放了出来,继续坐大牢,做工劳动。

以列人被掳七十年后回国建殿,我七十天出禁闭仓,莫非也有一个定数么?我凡事总是往《圣经》里想,“昼夜思念耶和华律法的人有福了。”我想起我姐姐每次写信给我都说:“美福在后”。我心里就喜乐平安,满有膏油滋润我心;阿利路亚,赞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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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如忠

回應:信仰見證 - 只因你們不屬世界

溫柔又堅剛,在敵人面前擺設筵席,
壓傷的蘆葦衪不折斷,將殘的燈火還點著,
沒 神同在, 何能忍耐,雲彩般絢麗,伏地敬拜主!

2016年3月4日

粤豫

回應:信仰見證 - 只因你們不屬世界

感谢主,你真是神的忠心的仆人,愿神祝福你。阿门。

2010年7月17日

来自116.5.130.52的访客

回應:信仰見證 - 只因你們不屬世界

求神保守你到底,但引火烧山的也是你。我相信神是公平的,他会保守他的儿女们,不用我们血气来争战的。

神的儿女!

201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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