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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難之日
其他見證

  


 
     十、患難之日
 
一次,我出到外面做工時檢到幾頁《聖經》,我就放在口袋裏。現在,他們一連兩夜不准我睡覺,白天仍然強逼我做苦工,甚至把房門鎖上,中午也不讓我回房休息。他們雖然不准我回房間睡覺,只是他們中午都回家去了。我一個人在一個柴房後面曬太陽。我為自己能夠單獨安靜的呆在一個地方感到很愜意。他們黑夜不准我睡覺,白天卻疏忽了,我如果要睡覺的話,現在就可以睡。只是我卻沒有睡意。
 
沒事,我便小心翼翼的將口袋裏的《聖經》拿出來看。啊,《聖經》!多麽熟悉的《聖經》,多麽甘甜的話語!“你不要嫉妒惡人,也不要起意與他們相處,因為他們的心圖謀強暴,他們的口談論奸惡。……你在患難之日若膽怯,你的力量就微小。”(箴言二十四章1—10節)我心裏突然一亮。哦,是的,這是患難之日,是主所命定的;這是患難之日,是暫時的,是會過去的;這是患難之日,是我們作見證的機會。可憐我在這時卻膽怯、害怕,以致我會白白的錯過機會。我的心在主裏面再一次安穩了。
 
下午,他們又開鬥爭會了。有一個被鬥爭完了從會場出來。這時我心裏非常平安,我想如果他們這時鬥爭我就好了。
 
我正這樣想的時候,那邊會場上就喊叫將我揪出來的口號,有一個人來叫我過去。我安靜的進了鬥爭會場。承認了我曾書面寫過,“日頭會變為黑暗,月亮會變為血,地要大大的震動……”關於這世界結局的話。承認了我曾經說過,“毛主席是我們的領袖,而不是我們的救主,耶穌才是我們的救主;我對毛主席的態度是尊敬、服從,而不是信仰和崇拜”的話。當他們又問我基督教是不是反動的,我又將“對這個時代來說”幾個字冠了上去。可能他們認為我這次能回答他們的話,態度比較好了,也可能他們認為要我承認錯誤是徒然的,落實到了能定我的罪的材料就完成任務了。就這樣,他們讓我‘放了毒’就叫我出來了。
 
在會場外面有一班年輕人,他們可能認為我已經被鬥爭得狼狽不堪了。有一個人振臂高呼了一句打倒我的口號。按理其餘的人也會跟著喊的,可是當我安靜地看了他們一眼時,其他人的手臂只動了一動就寂然無聲了。
 
此刻,我很興奮,忍不住竊笑。雖然一連兩天兩夜沒有睡覺,卻沒有一點倦意,因為主帶領我打了一個大勝仗。“親愛的主,我感謝祢!祢實在是奇妙的救主。祢對我們說,‘這些事終必為你們的見證’,祢的應許祢在負責。將來如何,我不需要知道,祢的一步帶領已經使我心定。”
 
    十一、踐踏蛇和蠍子
 
此後,大隊進駐了稱為毛澤東思想宣傳隊的工作隊,他們是專門來抓‘階級鬥爭’的。他們集中住在小市場一間店裏的樓上。
 
我已經聽說別的地方開始使用對‘階級敵人’施行不准睡覺的所謂疲勞戰術了。他們在我面前也時而露出一兩句:“現在我們還沒有時間,再讓你舒服兩天先”。我知道他們又要折磨我的了。我已經準備好十二夜不睡覺,因為我已經聽說別處有人被折磨了十多天的了。我心裏覺得有把握,可以捱他十多天。
 
開始了。他們將我叫到他們的住處。第一個夜晚很緊張,他們輪班逼我交代問題。他們自己編好材料,想叫我承認。什麽‘組織反革命集團’啦,怎麽‘宣誓’啦;使我覺得又好氣又好笑。第二個夜晚開始追問我是否說過主耶穌會再來,寫過什麽文章、詩詞。這一來卻使我為難了。我若說,我說過主耶穌會再來,我怕他們會說我宣揚變天思想。我曾寫過一首抵擋撒但的詩歌,交代出來,我怕他們誤會我是在罵人,說出來會不得了。我仿佛看見撒但在向我獰笑,說:“我看你還罵不罵,你罵我,人就說你罵他們,死啦!”
 
有一個弟兄稍口信提醒我,叫我注意‘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它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我覺得這話好像有道理,這就是說,不應該交代那些問題。只是,他們可能看見我的猶豫,越發逼得利害,我不知道怎麽是好。當他們追問其他問題時,我能夠同他們周旋,乘機會作見證。只是在這兩個問題上,我就猶豫了。
 
一天天,一夜夜的過去了,人們起來躺下,躺下起來,可是我還一直沒有合過眼。五天五夜了,他們輪流值班的人都累得起不來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什麽樣子,只聽他們說:“出奇,怎麽你的眼睛還沒有起赤線?”他們要我寫交代材料,我也撒賴了,說:“我沒有辦法寫,因為我一拿起筆來就會睡著。”
 
第八天,他們又要我寫交代材料,並答應晚上十二點鐘以後准我睡覺。我本來準備再捱下去的,可是他們竟准我睡覺了。我和衣躺在樓板上,本應睡得很死的,只是出奇,我卻興奮得睡不著,因為在他們的所謂疲勞戰術中,主又帶領我得勝有餘了。
 
過了許久,我才蒙籠睡著,卻又作了一夢。我夢見我站在河邊上,有一條又粗又短的銀環蛇追著來咬我,我逃到這邊,它追到這邊,我逃到那邊,它追到那邊;我不知道怎麽是好。有一個人站在我的旁邊,我只看見他的腰以下,他的腿腳,沒有看見他的上身。他對我說,對這種蛇,你不要怕它,你看著我來。(他不是用言語對我說的,他只是將他的意思放在我的心裏。)他提起一隻腳就去踏那蛇。我心想他是要將蛇頭踏住。可他不是,只隨隨便便的踏在蛇的腰身上。我想蛇會回過頭來咬他。可是不,那條蛇竟直直的躺在那裏如同死了一般。我蹲下來看看,見那蛇的眼睛蒙著一層厚厚的膜真如死了一樣。我見那人腳上穿著鞋,我再看我自己卻光著腳。
 
我醒了,經上一句話在我心中跳出來:“我已經給你們權柄,你們可以踐踏蛇和蠍子,斷沒有什麽能害你們的。”啊,我是何等的愚昧,有主賜的權柄在手裏也不知道,害怕蛇咬,被它逼得無處躲藏。“我主,我感謝祢,原來祢的使者一直在我身旁!”我心裏不再猶豫、害怕,決定踐踏蛇!
 
次日,他們出題要我寫交代材料:“你是不是說過主耶穌會再來?”“是的,我說過,主耶穌是道成肉身,神的兒子來到世間來做人,主耶穌曾經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主耶穌曾從死裏復活,主耶穌已經升天,主耶穌還會再來,這是我們最根本的信仰。”
 
“你寫過什麽文章、詩詞?”“我寫過幾首詩歌:‘以色列啊,前進!’‘痛哭吧,彼得!’‘古利奈人西門’,還有一首抵擋魔鬼的‘撒但退!’內容……。”
 
此外,他們還要我交代我對一個弟兄所寫的一封公開信中所提到的,關於服權柄和不畏權勢的看法。我也毫無顧忌的交代了:“在上執政掌權的人若按著國家的法律來賞善罰惡,這是行使神賜於他們的權柄。我們基督徒應該無條件的服從,如納糧、上稅,遵守國家法紀等;這就是我們基督徒應該順服的權柄。如果在上執政掌權的人,利用他們的地位,自己違背國家的法律,要逼使我們放棄我們的信仰,或強迫我們做違背我們信仰原則的事,這就是我們所不應該順服的,出於撒但的權勢。”
 
寫完了,結語中寫著:“我是信耶穌的,這就是我站在我們信耶穌的立場上所說的話。”
 
我原來害怕把那些話說出去會不得了的,可是正如我的異夢告訴我的那樣,他們竟沒有反應。他們瞭解到我並沒有做什麽反革命的事,只不過是信了耶穌,反而對我和緩了。又過了幾天,他們竟與我熟悉了,向我請教許多問題。沒有人的時候就讓我睡在他們的床上,有人來的時候才裝裝樣子。
 
    十二、揀選坐牢
 
他們‘審查’了我十二天,就讓我出來了,仍然回到大房子裏。大多數人都以為我會得到‘解放’,可是我卻已經清楚,我要坐牢的了。
 
此時到處強迫人要天天讀、早請示、晚彙報,唱忠字歌,跳忠字舞。不戴像章幾乎不能出門。
 
當我思想哥林多前書第十章時,我明白,雖然那些事都是他們崇拜領袖的一種形式,只是他們說學習毛主席著作,我們就只是學習;他們說是向毛主席致敬,我們也只是致敬。如果他們說是崇拜領袖,那才堅決抵制。
 
雖然如此,但當我站在那種向領袖致敬的行列中時,我的心靈裏就感到受踐踏的痛苦。至於‘忠字歌’,我就根本無法開口。好在我是一個‘階級敵人’,他們是不需要我這樣做的。
 
有一個剛從勞改場回來的人,同我一起在‘牛欄’裏住了一段時間。我從他那裏打聽到,勞改場是不需要做什麽‘四先’(工作、吃飯、學習、開會都要先向領袖致敬、表忠)的。為了避開那股崇拜領袖風,我也樂意坐牢了。
 
縣裏保衛組的人來了,頭頭還是我的一個熟人。我母親送飯時告訴我,弟兄姊妹被強迫集中在禮拜堂辦班,他們要在信耶穌的人中間搜集材料鬥爭我。我知道後,更大膽了,因為我知道我的弟兄姊妹是很愛主的,他們聚集在一起必能站立得住。
 
我想同弟兄姊妹打個招呼,為此,我寫了一份‘交代’說,我曾經對弟兄姊妹說過毛主席是我們的領袖,而不是我們的救主,耶穌才是我們的救主。我們信耶穌的人是不能崇拜、信仰毛主席的。我想,他們會將我的交代材料拿給弟兄姊妹看,以向弟兄姊妹顯示我的‘罪狀’,我便借此同弟兄姊妹打個招呼,好一起來堅持我們的信仰。
 
‘交代材料’一交上去,馬上來了一班幹部和毛澤東思想宣傳隊的人。他們指著我的材料後面還有半頁空白對我說:“你在這裏寫上,對毛主席無限崇拜、無限信仰你做不到,不要你多寫,只要你寫一句。”我接過來就在那裏寫上。他們說:“簽上名”,我說:“可以”,簽名!
 
我所認識的那個保衛組的頭頭,本來躲在幕後指揮,他見他手下的人對我沒有辦法,就親自來了。他對我說:“你從前是吃過虧的,怎麽還不接受教訓呢?”我說:“我在信耶穌的這條路上,已經走得太遠,我沒有辦法回頭的了。”
 
第二天,我被送到離我家二十里遠的公社派出所,關在最暗的一個房子裏。
 
   十三、鬥爭會上
 
五天後,我被捆綁著押回家來,到禮拜堂裏接受弟兄姊妹的鬥爭。我看見廣告上寫著:“鬥爭特務分子XXX”。有一個弟兄也同我一起被鬥爭。
 
鬥爭還沒有開始,我被捆綁在禮拜堂門口的一棵大桐樹上。有一個保衛組的人在我面前經過時指著我說:“他說他的神能夠救他,我要看看他的神今天怎麽樣來救他!”
 
我心靈裏平靜且充滿力量,準備好了經受鬥爭的折磨。
 
我母親送早飯來了,我要求他們給我鬆鬆綁,讓我吃飯。“哦,我親愛的主……”這時我是多麽迫切須要禱告啊!我不顧一切的閉上眼睛,禱告了才吃飯。
 
鬥爭會開始了,我和另一個弟兄被綁著跪在前面。保衛組的人先指著我說:“這就是右派分子XXX的下場”。接著對我們的弟兄姊妹訓斥、恐嚇了一番,沒有拿出半點兒證據就將什麽‘特務分子’‘反革命’等罪名加在我頭上,吩咐弟兄姊妹鬥爭我。
 
弟兄姊妹喊口號了。“毛主席萬歲!”“打倒XXX!”,沒有問題。“打倒耶穌!”啊完了!我的弟兄姊妹被篩麥子那樣篩了。
 
本來,我早對弟兄姊妹說過,如果他們被迫要鬥爭我的話,說我怎麽樣壞,怎麽罵我都可以,我不會責怪的,只是在信仰的原則上不能讓步。可是現在卻完了,我的弟兄姊妹跌倒了。
 
大多數弟兄姊妹還是假意鬥爭我的。可是也有的弟兄姊妹以為我真的當了特務,以至連累了他們。也有加略人猶太——有一個弟兄,是被打成地主階級的落泊醫生,在他幾乎要餓死的時候曾向我借錢,我也窮得叮噹響,就為著他去求我的叔公借10元錢給他,告訴他:“這是我向我叔公為你借來的,你一定要還回給他。”他一直窮得無法償還,我就向我叔公求情,免了他的債;誰知道他這次起來檢舉我,說我曾用10元錢特務經費收買他。“親愛的的主,祢是恩待忘恩作惡的人的神,求祢赦免他!”
 
我被反綁著雙手,被強迫彎著腰跪在那裏,忍受著酸楚;汗水濕透了衣服,心裏卻平安。慶倖自己是被鬥爭的,不用喊那些鬼口號。
 
他們要我低頭,我就乘機會低著頭,閉上眼睛禱告。對那些莫須有的罪名,我覺得我根本不用辯護,只在問到我的信仰問題時回答一、二句話。有的弟兄姊妹的所謂鬥爭就好像同我唱雙簧,如我的堂弟說:“你說對毛主席無限信仰、無限崇拜你做不到,你是不是還堅持你的信耶穌的立場?”我就回答說:“是的。”有一個姓朱的姊妹說:“他對我說過,要大膽承認自己是信耶穌的,不要怕;坐監也不要怕,槍斃也不要怕,槍斃就早點兒上天堂。你有沒有這樣說過?”我就回答說:“是的,我說過。”
 
鬥爭會大約開了一個半鐘頭。我捱過了一陣陣酸楚之後,覺得平服了。我覺得我還可以再跪兩個鐘頭,讓他們鬥爭下去。我甚至希望他們鬥下去,因為這樣鬥下去,鬥爭會又成了我作見證會場,弟兄姊妹會明白真相,知道我沒有做什麽特務;可是保衛組的人可能也意識到這樣鬥下去對他們不利。我還正想他們鬥下去的時候,他們卻宣佈結束了。
 
我被帶出會場,捆綁在另一株桐子樹上,聽見我的叔母與一位老姊妹在房子裏議論。我叔母說:“斯碩也是,得了那麽多錢也不分一點給人家(指我)用用!”那位老姊妹說:“他有沒有錢用你怎麽知道?”我叔母說:“我自己的侄兒,他平時有沒有錢用我怎麽會不知道。”可憐啊,愛主的,幾乎對我最瞭解的老姊妹也以為我真的當了特務呢!
 
我的母親送飯來了,有一個保衛組的人站在我的旁邊看著我。我叫了一聲:“娘,……”立刻感到我的內臟都要化為液體,眼淚馬上要噴湧出來。我趕緊將嘴唇咬住,免得眼淚湧出來。(我明白冤死的人在親人來到旁邊時,會七竅流血的原因了)。
 
過了一會,我覺得身上穩定了,才告訴母親,我還須要幾塊錢和幾斤糧票。我知道這時家裏困難到什麽程度,可是我就要坐牢了,母親可以不必一日三時為我送飯了,最後要一點兒東西了。母親可能要到什麽地方去借,我不敢想像。
 
生我養我愛我的母親!在那患難的年月與我相依為命的母親!我要走了,求主記念你對我一切的愛,求主記念你在我的患難之日,用腳掌所踏出來的送飯之路!
 
十四、“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次日,在派出所的樓上,我認識的那個保衛組的頭頭找我談話。他先找到一條毛主席語錄叫我讀,意思說我是仇恨社會主義的知識份子。
 
我讀完後,他問我有什麽感想。我對他們昨天那樣加給我的莫須有的罪名感到氣憤,回答說:“你們政府認為我是不可救藥的,我自己也認為我是不可救藥的!”
 
“你這是什麽話!你到底有沒有錯?”他也有點憤然了。
 
“我沒有錯!”我回答。
 
“你沒有錯,為什麽人家不會像你這樣。”他指有的傳道人不會像我這樣抵制對毛主席無限信仰、無限崇拜的口號。
 
我說:“他們出賣原則。”
 
“哦,他們出賣原則,就是你不出賣原則,你有骨氣是不是?”
 
我不說話了。他停了一停,見我不說話又來軟的,說:“你不要執迷不悟,識時務者為俊傑啊!什麽人民政府認為你是不可救藥的,什麽你沒有錯,毛主席教導我們說,站隊站錯了,只要站過來就是了嘛!”
 
我仍然不說話,心裏說:“我就不站過來,定罪吧!判刑吧!”
 
     十五、在看守所
 
兩天後(一九六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我們七個人被送進縣裏的看守所。看守所建在山根上。經過持槍看守的門崗(我現在是槍桿子底下的罪犯了),行李、人身經過嚴格檢查之後,看守所的人將一座鐵門打開,領我們進了一條長巷。
 
這條長巷陰沉、靜寂,像是我在歷史書的畫頁上所看過的古羅馬貴族的墳墓。有一個墓門般的房門為我開了,裏面三個頭髮長長臉色蒼白,幽靈般的人起來迎接我。我一放下行李就低聲問他們:“這裏要不要學習毛主席著作?准不准睡覺的?”他們對我的問題覺得非常可笑,說:“這裏根本沒有人管你,你日夜都可以睡覺的了。”
 
關鎖鐵門的聲音響了,看守的人出去了,幽靈們活動起來了。打信號,傳消息,不到十分鐘,整整一條長巷,那一號監倉來了什麽新人,因什麽事被抓來的,全都探聽得清清楚楚。
 
以後,我知道不獨我有這樣的感覺,因為犯人們都將家人來探監戲稱為‘拜山’,廣東人的所謂‘拜山’就是掃墓,犯人自比墳墓中人。
 
的確,在這裏再沒有人來強迫我們學習毛主席著作,做‘四先’之類的事了。看守人員每天早晚給我們送兩盅開水、兩餐飯,有時候開門讓我們倒倒大小便,一個星期讓我們出去洗個澡,其餘的就甚麽都不管了。我們每天還可以聽見遠處紅衛兵們,“叮叮咚,叮叮咚”的打著鑼鼓在揪這個、鬥那個的折騰;只是在這深水層中,已經沒有風浪了。
 
吃不飽,饑餓。這些小事對我來說已算不得什麽了。更何況,現在不用我交伙食費了,我可以不再向困難得不能再困難的家要錢要糧了。“我親愛的主,我感謝祢的帶領,祢的保守。我願意在這墳墓般的看守所中一直等到祢再臨!”
 
與我同倉的三個人,一個是詐騙罪,騙了木站的錢,無路可走投案自首的,一個是因歷史問題坐牢的,還有一個年輕人,是因為寫了一條反動標語被抓來的。他們都喜歡聽我講聖經故事,其中有一個表示要信耶穌。
 
還在‘牛欄’時,有一次我得到批准回家拿一件做工的工具,看見我弟弟的桌子面上放著一本殘缺的袖珍本《聖經》,我就裝在衣袋裏。他們搜查我們的《聖經》,把我們的房間都挖得坑坑窪窪的,他們做夢也想不到,就在我的衣袋裏還有《聖經》的。我一直袋著,晚上放下蚊帳打算睡覺時,見沒有人監視,就拿出來看。
 
一天上午,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我想這樣不安全,就將《聖經》藏在裝著棉胎的夾被裏,下午他們就將我送到派出所。檢查我的民兵認真的檢查了我的行李,連一條帶子都收去了,卻沒有發現我的《聖經》。
 
在派出所,我一直放在夾被裏。一天,我感到這樣不妥當,就又將《聖經》轉移,放在我的一件外衣的夾層裏,次日我就被送往看守所。他們認真地翻著我的行李,搜查我的身,我看見他們已經摸到那個藏《聖經》的地方了,我也不動,準備著被他們查出來給他們打一頓。可不知道怎麽一回事,他們竟沒有發現。
 
我同倉的人知道了我藏著《聖經》,就告訴我這裏的解放軍有時會突然檢查行李的。他們給我想辦法,將棉胎撕開一個口子,將《聖經》藏在棉胎裏面。就這樣,又逃過了解放軍的兩次檢查。
 
現在,我沒有別的事就拿出《聖經》來看。這殘缺的《聖經》有‘路加福音’的下半卷,‘約翰福音’的全卷,直到‘使徒行傳’的上半卷。我給自己定了讀經計劃,每天背一章‘約翰福音’。在看守所差不多一個月,我剛好將‘約翰福音’背完。
 
       十六、獄中的聚會
 
我知道,我這次肯定會被判刑的了,但是我卻實在不知道他們怎樣來定我的罪名。說我是特務分子?沒有絲毫的依據。說我是反動會道?誰都知道基督教是世界宗教。說我是反革命?我連“加強公安六條”也沒有違反,連林彪我都沒有攻擊。難道我說了對毛主席無限崇拜,無限信仰我做不到,這就算是攻擊毛主席了嗎?你林彪要崇拜,你盡可以拜,我沒有說你不對,我只是說老實話,說我自己做不到就是了。我這有什麽罪呢?不是我違反了法律,而是他們自己連馬克思主義的原則都違反了。如果這樣來定我的罪,豈不笑死人麽?
 
十二月二十七日,我們七個人被從各個牢房裏叫出來,戴上手銬,將我們送回公社,要在那裏開宣判大會判我們的刑。
 
未開會之前,先將我們關在派出所的一個房子裏。他們的工作也太疏忽了。本來他們是不准我們交談案情的,現在竟將我們關在一起,沒有一個人看守,就關起門來不理了。我們已經好長時間沒有見面了,想不到他們今天竟將我們送到一起了。我們各自述說著幾個月來的遭遇,都很喜樂。
 
已經七十八歲的曾恩真姊妹,好像得了獎似的十分得意。她擺著雙手上的手銬對我說:“弟兄,主給你的賞賜是你應得的,因為你為著主的名作過那麽多見證;只是我之有這個賞賜卻是神白白的恩典,我實在虧欠主,沒有做過什麽事。”我說:“我是不得已的,因為不這樣,主就不讓我過去。”
 
她對我們說:“我們不要怕,他們不是逼迫我們,而是逼迫我們的主。主在去大馬色的路上向掃羅顯現時對掃羅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麽逼迫我?’主不是說為什麽逼迫信我的人,而是說你為什麽逼迫我,逼迫信主的人就是逼迫主。接著主又說,‘你用腳踢刺是不能的’。主耶穌不是說你用腳踢我,而是說你用腳踢刺,人用腳踢刺只會將腳踢壞。”
 
一個弟兄問她:“姊妹,有沒有從主那裏得著什麽啓示?”她搖搖頭說:“沒有。”等了一會她又對我說:“我年輕時看約翰福音二十一章,看到主耶穌對彼得說,‘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到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我讀這段聖經時,心裏非常感動。那時我就想,難道我年老的時候能夠為著主的名受苦?想不到主今天真的這樣恩待我。”
 
我們迫切的感到需要禱告。外面靜靜的,沒有進來人的迹像。我們同心的作了一個禱告:“親愛的主,今天祢要我們演一出戲給天使和世人觀看,祢知道祢孩子們是弱者中的弱者,求祢以祢的能力來覆庇我們,賜給我們夠用的恩典……。”
 
        十七、得了賞賜
 
民兵進來,給我們每個人胸前帶上一個牌子。上面寫著:“裏通國外反革命集團罪犯。”啊,原來如此,也虧他們想得出來!接著是遊街。很認真的要我們排隊,曾恩真姊妹帶頭,我第二,……。有一個弟兄已經走到我的前頭去了,可是民兵不肯,一定要將他拉到我的後邊去。我好像是赴筵席時,主人把我從末位請上首位那樣感到榮幸。街上人很多,我們在人群中間列隊走過,可能人們已經司空見慣,並沒有什麽人注意我們。
 
大戲院裏已經滿了人。他們先叫我們跪在臺上,讓他們的宣傳隊,實地表演“橫掃一切牛鬼蛇神”的節目。她們唱著打倒我們的歌子,拿著掃帚在舞蹈。
 
宣判開始了。駭人的罪名,聳人聽聞的、莫須有的罪狀,什麽“倡狂進行反革命活動”,“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和林副主席”,“瘋狂地攻擊社會主義制度”。“罪惡嚴重,民憤極大”等等。“判處罪犯曾恩真有期徒刑二十年!”台下不禁“哇”的一聲驚歎。“判處罪犯XXX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十年!”台下又是“哇”的一聲驚歎。
 
我的心很平靜。實在說,這樣的重刑判決,是我預先沒有了到的,只是我想,判吧,不要說二十年,就是死緩也無妨,到時候不由得你不放人。我心裏是那樣平安,以至我想,這時如果判我死刑,立即拉我去槍斃,我也不會害怕。
 
本來,我以為,他們在判刑之前就會將定罪的事實根據拿來給我看,要強迫我簽字,還會有許多麻煩事。因我從古今中外小說中知道,當犯人否認犯罪事實時,就要動用肉刑,打也要打到犯人承認,因而才有所謂‘酷打成招’的冤案。魯迅先生寫的《阿Q正傳》,法官要判阿Q死刑時,阿Q不會簽名,還得阿Q畫個圓圈。而現在,也真想不到,他們竟是預先連個招呼也不用打,罪名也不用同我先見面,就可以判刑的。這就是文化大革命的判刑方法,最最最革命的方法!
 
我出監後對一些人說起來,他們都不相信,這是難怪的,如果我不是親身經歷,我也不會相信。
 
那時候的人很喜歡演‘白毛女’的戲。我心想,那黃世榮也太蠢了,你要霸佔民女喜兒,就向人宣告,楊白勞欠你多少,拿他的女兒抵押就是了,何必要那麽費事,還要強迫他打個指模呢?今天這些最最最革命的人已經比你高明得多了……。啊,我不要心裏議論了,還是這樣好,幹乾脆脆。魯迅先生說的,跳蚤和蚊子我都不喜歡,可是如果一定要我在蚊子和跳蚤中間選擇的話,我是喜歡跳蚤,不喜歡蚊子。因為跳蚤咬人不講理由,一口咬下去就是,而蚊子在咬人之前卻要講許多它要咬人的理由,“蚊蚊蚊,蚊蚊蚊”的使人心煩。
 
 
可憐的世人,他們不明白,如果因著我們是屬基督的人,捏造各樣的事實來陷害我們,就是將賞賜、冠冕送給我們。他們如果明白就不會那樣慷慨大方了。我的心裏沒有什麽不平,倒有喜樂,慶倖自己完成了一項使命,得到了賞賜。
 
          十八、入監
 
一九六九年一月八日,我和曾恩真姊妹,羅斯碩弟兄三個重刑犯被從看守所押出來,送到監獄。我們站在監獄大門外面等待的時候默默的禱告。哦,這就是我差不多整個下半生要度過的地方嗎?“親愛的主,我不知道將有什麽事等著我們,求祢保守我們,帶領我們!”
 
我和羅斯碩弟兄被送進一條長巷,隊長叫了一些犯人來檢查我們的行李。一個矮矮的駝背老犯人檢查我的行李。
 
我心裏討厭這些犯人中的積極分子。看他為了討隊長的喜悅,檢查得比任何民兵、解放軍還認真。他檢查到我藏在棉胎中的《聖經》了,只見他雙手將該處的棉胎一抓,豎起一雙粗眉,兇神惡煞的對我喝道:“你老實一點,這是什麽?”我冷靜的回答:“聖經,我是信耶穌的。”其他幾個檢查的犯人也一同吆喝:“嚇,到這裏還敢帶著聖經!”隊長沒有什麽表示,他們才安靜了。檢查我的那個老犯人又大聲喝問我:“你老實一點,還有什麽東西?有沒有煙?”我還是冷冷的說:“沒有了,我是不抽煙的。”
 
我被分到一個老人小組,除了一個記錄員是中年人之外,其餘都是六十歲以上的老人。我一進監倉門,看見他們都將一本紅色的《毛主席語錄》本擺在前面在那裏學習,我的心裏不禁一怔:哇!怎麽到了這裏還要這樣學習毛主席著作?
 
被稱為值星員的犯人小組長回來了。也是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頭子,矮個子,駝背;對我很和善,見我缺什麽東西就儘量想辦法給我找回來。
 
我有點喪氣,《聖經》被沒收了,政府又要來教育改造我了。哦,我是多麽願意人們把我當作他們的毛主席語錄上說的‘不齒於人類的狗屎堆’,把我看成是不可救藥的人,再也不要來囉索我。哦,怎麽逃到監獄裏來了,還逃不掉那討厭的學習!
 
中午休息時,我整理了行李。好,還有一頁《聖經》被揉成一個小紙團留在棉胎裏。我偷偷的攤開,是路加福音第六章的一部份。“人為人子恨惡你們,拒絕你們,辱駡你們,棄掉你們的名,以為是惡,你們就有福了。當那日你們要歡喜跳躍,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他們的祖宗待先知也是這樣。……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為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我把這一頁《聖經》藏在衣服的夾層裏,一直到我出監時還保存著。“親愛的主,我感謝祢!我還有一頁《聖經》。祢的話語就是祢的自己,我命、我愛、我主!”
 
十九、軟弱
 
前面我已經說過,我不是不可以讀領袖的書;除了那些下流的書以外,我什麽書都可以看,可以研究。我之所以感到難受,是因為他們的學習領袖的著作,是崇拜式的學習,把毛主席‘語錄’當‘最高指示’,念經式的‘天天讀’。雖不像社會上那樣要做什麽‘四先’,唱‘忠字歌’,跳‘忠字舞’,可是也要做什麽‘朝請示’、‘晚彙報’,唱一首什麽歌唱領袖的歌子才吃飯。
 
我感到他們一步一步的向我逼來。他們又在教唱一首什麽“從東方到西方”的歌了,其中有什麽“世界人民對毛主席無限崇拜,無限信仰”的詞句。我仿佛看見撒但張開血盆樣的大口要將我吃掉,我的心軟癱了。
 
“我主,祢為什麽不將我帶領到瘋人院去,而將我帶到監獄裏來,以至他們還要來教育我?我已經陷入深淵,我軟弱,我疲倦,我已經沒有了力量!我主,祢接我回去,因為我害怕我會失節,會被撒但吃掉!……。哦主,但願明天在我張開眼睛的時候,能夠發現我已經在祢的寶座前!哦主,求祢讓我歇息歇息,我實在軟弱無力。”
 
我在想著一段民數記的聖經事實,神要以色列人上迦南地去,以色列人卻發怨言,不肯上去,以至惹神發怒,刑罰以色列人。後來以色列人說:“我們有罪了,情願上耶和華應許的地方去”,耶和華卻已經離開了他們,他們只能倒斃在曠野,再也不能上去了。想到這裏,啓示錄中的一句話在我的心中冒了出來:“他們要死,死卻遠離他們。”我明白了,主要我前行,我不能留在原來的地步上。現在主要我隨他前行,我如果害怕,不敢跟隨他,將來會痛苦到要死也不能。
 
二十、前行
 
怎麽樣前行呢?我想,我要發瘋的鬧一鬧;鬧到他們鬥爭我、禁閉我,鬧到槍斃算了。
 
晚上,我告訴小組長,我不舒服,不要飯吃。其實我是在禁食禱告,求主給我發瘋的力量,鬧!可是到了早晨,我的心卻平靜,無法鬧。
 
上面我已經說過,犯人小組長對我相當好。隊長讓我睡在他旁邊,要他監督我。我們睡在上架床靠窗口的地方。他好像知道我是信耶穌的,他告訴我,他是解放前黑社會中的人(後來有人告訴我,他就是廣州解放前頂頂有名的,‘小兒聞之不敢夜啼’的土匪‘駝背蔡’)。有一個嫂嫂,是在廣州的一間教堂裏做事的,對他非常好,在他坐牢前曾勸他要改邪歸正,信耶穌。他問我這次文化大革命,他的嫂嫂會不會有什麽事?我說:“會有事,只是不會有像我這樣大的事。”
 
我有時在大巷上走一走,想看看我剛入監時,檢查我行李的那個兇神惡煞的犯人到底是那一個,看來看去都沒有。後來我想,是不是就是現在對我那麽好的小組長呢?像!一次我見他對組內的一個老犯人發脾氣,我一看那張發怒時兇神惡煞的臉,啊,是的,就是他。難怪他知道我是信耶穌的,難怪他現在對我這麽好!
 
他說,他感到我什麽都好,不過就是有點固執。我恐怕我鬧起來會連累他,就對他說:“我是還有問題的,你要離我遠一點,免得我出了事時連累你。”他說:“不,不會的!”我說:“我的判決書上說我‘瘋狂’,我真是會發瘋的,你現在看我好好的,到我一發起瘋來就會壞的了。”他還是不相信說:“不會吧!”說到這裏,我的心裏突然一亮,主使我看見一條可走的路。
 
我迅速地寫好一張報告:“我是一個信仰基督教的犯人,我的改造有特別的難處,心中常常感到苦悶;我恐怕我會犯錯誤。人民政府教導我們要靠攏政府,如實交代自己的思想問題。請求隊部批准我寫日記,將我的思想向政府彙報,爭取人民政府的教育。”
 
我將報告給小組長看。他看了說:“這不就行了,我這就幫你交給隊長。”他從隊部回來時,我問他:“可以嗎?”他說:“隊長說了,可以。”我們從窗口看見隊長走過。他告訴我,隊長這是往監獄育政科去請示去了。
 
這裏是非常嚴緊的監獄,我所在的中隊又是監獄中最嚴緊的集訓隊。我是被剝奪了一切權利,喪失了包括信仰在內的一切自由的人,不能說,不能唱,不能寫。這時,我雖然常常在軟弱、傍徨之中,可是聖靈又經常充溢著我的心,每當心裏的衝動無法壓抑之時,就用筆在手掌上寫:“我的主!”“我的神!”或其他經句。寫滿了再洗掉。真的是“我的兩手滴下沒藥,我的指頭有沒藥汁滴在門閂上。”現在好了,我已經得到批准,竟可以毫無顧忌的來寫我自己的心裏話了,“親愛的主,我感謝祢!”
 
我已經無法將當時寫的‘日記’重新寫出來了,只記得開頭一頁是一句話:“我的心呀,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裏面煩躁?當仰望耶和華,因我還要讚美他!”。以後,我就逐日的說到我對真神和他的救恩,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認識。再後說到我在改造中的困難;因為我是信耶穌的,我對毛主席的態度只是尊敬、服從;“至於信仰、崇拜,那卻只能‘恨不相逢未嫁時’!”
 
日記寫到這裏,我沉思了;當我還是一個自由人時,我在這件事上頂撞了他們,結果被判了二十年徒刑。現在我是一個重刑反革命罪犯了,若再頂撞下去,是死定的了。我這‘日記’雖然是經過批准寫的,他們只要一反臉,照樣可以定罪的。只要加上一個“假暴露思想為名,行攻擊污蔑之實”的頭銜就行了。
 
我仿佛看見飛旋的子彈向我射來,心裏不禁一震!我想,我有一個妹妹住在離監獄不遠的地方,她能不能來收我的屍,用水洗洗我的槍創口的血污呢?我不知道我為什麽那樣怕。我問同小組一個老傷兵:“你們在戰場上打仗時,怕不怕?”他說:“未開始時很怕,一打起來,聞到火藥味以後就什麽都不怕了。”啊,開始吧!免得我的心總是畏縮。
 
我寫了一封信作為遺囑,希望能夠寄出去。我家裏人知道我打算將孩子們的名字取成“阿利路亞”。大的女兒取了音節“阿”,名叫“婀娜”;小的兒子取了音節“利”,名叫“利和”。我在信中說:“婀娜”的名字要改為“婀莉”,“利和”的名字要改為“路亞”;希望家人能和睦相處。我的家人看見這信,因著我將孩子們的名字已經續完整了,就會知道我打算不回去的了。我必須先將這封信寄出去,因為一進禁閉倉就再不准寄信的了。
 
我覺得一切的事都已經做好了以後,就又寫了兩篇。一篇指責他們迫害神的兒女,一篇說到有大災難會臨到這世代,主耶穌會再來。寫好了,忍著寒冷洗了個澡,禱告過,就將那‘日記’拿出去要交給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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