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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信仰見證 » 只因你們不屬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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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如同雲彩的見證人
「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希伯來書12章1節)
主耶穌說:「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約翰福音15章26-27節)
主耶穌吩咐我們要為祂作見證,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都要為主作見證,一方面我們一個人要向許許多多人作見證,另一方面,從希伯來書11-12章可以看到,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摩西、大衛、眾先知、眾使徒,還有我們前面的無數弟兄姊妹,他們實在是像雲彩圍著我們,爭相向我們見證耶穌基督。
在這些如同雲彩圍著我,向我作見證的人中,有四個人的見證使我得著的造就最深。這四個人是:倪析聲、鄧文清、張秋蘭、黃明慧。
倪析聲
我信主不到一年,就有機會看到倪析聲弟兄的著作《工作的再思》,當時我已完全破產,一貧如洗,但我卻說:「假如我有十萬元,我就傾我所有買這本書。」
我拿來去給老傳道人看,但非常可惜,他們看不懂,也不寶貝。但我卻一目瞭然,覺得它解釋使徒行傳完全正確,確是給後世、後代的羊群跟著主走的榜樣。
接著又閱讀了《教會正統》、《聖潔沒有瑕疵》、《主的工人的性格》、《神的話語的職事》、《初信造就五十二題》等,對我屬靈上的幫助好大啊!感謝神開通我的心眼,賜給我愛慕真理的靈。
最使我佩服的是在解放後,倪弟兄已經去到香港,可以在海外安居傳道,但他卻不聽同工們苦勸,刻意要回大陸與國內弟兄姊妹同受苦難,結果被捕,坐牢殉道,至死忠心。
他 沒有留下什麼話,可是使徒行傳20-21章,保羅明明知道在耶路撒冷有捆鎖等著他,還是面如堅石的往前行,保羅所說的話應是倪弟兄的心聲的寫照:「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被捆綁,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什麼事。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21章22-24節)「你們為什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使徒行傳21章13節)
主耶穌說:「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主的忠心僕人倪析聲也像使徒們那樣,不但用口作見證,也用生命作見證;為主做完了見證後就為主坐牢、殉道,用自己的生命在自己所作好的見證上加蓋了一個生命的血印,以證明見證的真實。這樣的人就是主耶穌復活的見證。
鄧文清
鄧文清是我的表兄,他畢業於《培靈神學院》,有先知講道的恩賜,原是浸信會巡遊各地布道,主領奮興會的巡牧;收入豐厚,廣受歡迎。當他看見召會是耶穌基督的身體,不應分門別類的真理後,就決然地捨己跟隨了主,離開了浸信會,回到藍口老家過著農耕的生活。
周詠儀姊妹說,鄧文清弟兄的愛心是學不到的。鄧文清弟兄的女兒鄧瑞華也說,她父親的愛心是學不到的。知識和恩賜有時會使人驕傲,唯有愛能造就人,因為神就是愛。
當他在興寧高華路主領家庭聚會時,正是農村大搞合作化運動,所謂的『三年自然災害』時期,物質非常缺乏。他有幾個住在香港,非常愛主的妹妹,經常會給他匯些錢,在經濟上支持他傳福音。那時國家對僑匯有優惠,發給僑匯證,其中有各種購買緊缺的糧食、花生油、肉食等物資的票證。每當他的妹妹們到興寧探望他時,還會帶來許多緊缺的食品、用品。等到他在河源藍口的家屬聞訊來到興寧時,鄧文清弟兄都已分送給興寧有須要的弟兄姊妹去了。這樣的事還有很多,不能在此一一述說。
主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約翰福音13章34節)鄧文清弟兄不但是捨己背十字架跟隨主,按照神的旨意服侍了他那一代人,就是在日常生活的物質上,也都照著耶穌基督的教訓,一直在捨己愛人。
前面已經說到,在我張復興公生下的第二、三、四代中,在屬靈上已是徒有虛名,變質到比不信的人還不如了。為什麼鄧文清一來就使我們復興公的子孫,真真正正在屬靈上大復興了呢?若沒有神的同工,人怎麼能做到呢?
他晚年被判無期徒刑,為信仰坐牢十二年。當他得到平反從監獄出來後,在河源福音堂帶領聚會,使河源城的教會得著復興。後來統戰部宗教科對他威迫利誘,要他加入『三自會』,他都『不識抬舉』,寧吃罰酒,不吃敬酒,造成日後藍口糖廠召會聚會的地方被封,設備全被沒收,被搬至『三自會』聚會的『剪刀廠』。
主耶穌為門徒洗腳,對門徒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有能大於差他的人,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翰福音13章14-17節)鄧文清弟兄德高望重,可是他的面容總是那樣慈祥、謙卑,凡是到他家裡去探望他的,他就照著耶穌的榜樣倒水為弟兄姊妹洗腳。
張秋蘭
前面已經說到,張秋蘭是我的姐姐。解放前夕的1948年,我姐才33歲;我姐夫劉道芳就將家屬送回家鄉五華潭下,然後將上海的全部資產轉移到香港。其後,香港與大陸咫尺天涯,夫婦隔絕,我姐不但成了有夫之活寡婦,還成了僑屬地主,階級敵人。也同我一樣受管制,擔柴賣炭過日子,趕早摸黑在農業生產隊裡勞動。
雖然遭到這麼大的變故,可是她一直蒙主保守,終其一生,敬虔端正、廉潔自守的服侍主,至86歲安息主懷。
她不會講道,不會唱歌,總是蒙著頭安安靜靜的參加聚會,且與我同工配搭到汶水、大田、長布等地建立了好些地方召會(現代逃城),我總覺得她坐在那裡,我講道就有力量,心裡就有膏油,是她在默默的為我禱告。
我從她身上學習到對付罪的功課。她對我述說她對付罪的見證使我想起了孩童時代的事:我家隔河對岸,金盃寨陳姓人家有很多果木樹,因為陳家小姓弱房,不敢打罵我們張家強房大姓的孩子,我就經常去偷他們的果子吃。有一次我公然爬到樹上去摘果子,陳家人不說什麼,只到糞池裡去淘出糞汁淋到樹身上。樹高我不敢跳下來,只好沿樹身爬下,弄到我全身衣服被屎水濕透,又髒又臭。
聖靈在我心裡動工,使我不安,就找到陳姓人家向他們認罪,並賠償了果子的價值。
又記得我小時偷了我嫂嫂的錢筒(是用來積錢的竹筒,在竹筒上鋸開一個小口,把平日的小錢投進去,積小成多,滿了破開竹筒取出來用的)。信主後,聖靈責備我,使我良心不安,便向我嫂嫂認了罪,並賠償了。我是滿臉蒙羞,但對方卻說:「老狗記得千年屎。」
還有一件大事是無法對付的,苦了很久,乃是我在上海時,由我姐夫安排在華康汽車公司當職工,當時上海的規定:只要帶上華康汽車公司的證章,就可免票搭乘市內的公共交通車和電車。康華公司的證章我可以隨便拿,於是我就利用職權拿來送給朋友、同學、同事、親戚,作為交際手段,這樣約有三、四年之久,到底貪污了多少錢也無法計算。
我回家信主後才知道這是一項極大的貪污罪,但我已成為地主鬼,掃地出門,一文不名;也再不可能到回上海去對付了,怎麼辦呢?
後來,前面的弟兄對我說:「因為人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乃是按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哥林多後書8章12節)我就照著摩西的律例、典章所啟示的方法:將一擔木炭的本錢(在當時是傾我所有了),交給事奉神的祭司(鄧文清和他的同工們)。我心裡就得著平安,不受罪的控告了。
我的姐夫劉道芳在香港青山道開了一個石場。由於夫妻隔離幾十年,他就在香港另外找了一個妻子,名叫亞庚,生了五個兒子。當我姐姐從我住在香港的姑媽(即鄧文清之母親)那裡知道此事之後,她對我說:「包容你姐夫,他是出於無奈,不要去揭他,讓他好好安心過日子。」
過了好長時間,劉道芳良心自責,寫信向妻子認罪,說:「秋蘭赦我大罪。」
我姐回信給他說:「這事我早已知道,我不怪你,放心吧,亞芳!」
我的姐夫很是感動,回信說:「你是古今中外,天下第一個好人,一千個、一萬個的向你討饒,赦免我的大罪吧!」
時代不斷的變化,政策放寬了,我姐所生的長女劉黛莉在廣州大酒家舉行婚禮,必然要父母到場,我姐姐也得到鄉村政府批准到了廣州。
劉道芳帶著亞庚由香港來廣州,來時憂心忡忡,以為這次必遭所辱。沒有想到張秋蘭寬大為懷,滿面春風,好言好語安慰亞庚說:「你就好好的服侍道芳吧!代替我幾十年對他的虧欠,沒有盡到做妻子的本份。」
小聚幾晚,亞庚自動讓房。搭車回香港時,大家揮淚而別。同行的香港人歎息說:「此天下奇觀也!」
從此以後,亞庚不斷的寄錢寄物給張秋蘭。經上說:「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哥林多後書4章7節)
黃明慧
在黃明慧姊妹的身上,我看見了神奇妙的作為。作為一個婦人,嫁老公都想享老公的福,這是人之常情。而她卻恰恰相反,偏要嫁一個地主崽窮光蛋。這是認識神,敬畏神的女人的選擇。她要遵行神的旨意,照著神造女人的目的,幫助一個基督徒男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甘心樂意的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
在我倆總共不到三年的實際婚姻生活中,因當時政治環境,只能分居二地,她在興寧,我在五華,好像故事裡講的牛郎織女那樣。可是,她在我走向一生侍奉主的過程中,對我的幫助、鼓勵、勸勉、安慰卻一言難盡。
結婚時,她送給我一支21型派克鋼筆、一條白手帕;手帕上寫著:「操練身體益處還少;唯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摩太前書4章8節)。派克鋼筆我用來寫講道題材,寫日記,抄《愛傾》等,十分實用。白白的小手帕,勞動時擦汗,用後要洗,一洗就將寫在上面的經文洗淡了。因我十分珍惜,每次洗淡了,就用鋼筆填上,按原筆跡填摸,如此反覆多次,愛不釋手。
1966年5月7日,我被捕被送進看守所時,失去了我那二件寶物。
我當時的處境:經濟上一貧如洗,政治上朝不保夕,她常引二處經文安慰我:「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見耶和華的恩惠,就早已喪膽了。」(詩篇27篇13節)「洪水氾濫之時,耶和華坐著為王;耶和華坐著為王,直到永遠!」(詩篇29篇10節)
她每次回家都是滿面春風,笑容可掬,使我歡心,但有一次回來卻面帶戚容,我就知道她有什麼心思,問她何故?
原來是我的一本《聖經》因使用多年,封面破損了,我就用結婚證去包裝《聖經》的封面,被她看見了。
她問我說:「為什麼不重視我們的結婚證書呢?如果沒有錢買封面紙可以告訴我呀!」哦,原來如此!
我向她解釋:「姊妹,我們結婚的基礎是什麼呢?豈不是以基督的愛為基礎麼?既然有神的愛為根基,就不在乎紙寫的證書了;如果沒有神的保守,恐怕牛皮寫的也沒有用處了。」
她聽我這樣一說,就轉悲為喜,由陰轉晴,連連說:「弟兄你高見、高見、高見!我錯怪你了,請你赦免我,赦免我!」
在我鄰居有一個不信主的婦人,是個善唱放蕩山歌的,她很嫉妒我用我妻子的錢,就編山歌來嘲笑我,說:「江河的水倒流上,哪有妹子打扮郎?」
我聽到後,一時之間極感羞辱,以為我是大丈夫,應該『人窮志氣高,情願過水不過橋』,從今以後不再用老婆的錢。
明 慧回家時,我將此事告訴她,她笑著說:「弟兄,這次你就低見了、低見了、低見了!……神的恩賜是不可拒絕的,約翰福音3章16節你是知道的,神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世人做救主,接受的有永生,拒絕的沉淪滅亡。我願意嫁給你是神的恩賜,你想一想,我已將身體獻上給你作妻子,身體和錢財哪個重要呢?我奉獻錢財是一舉二得,第一你是神的僕人,二來你是我的丈夫,這是神給我的負擔和職責。經上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任何人不得離間我們夫妻之情。」
被她這樣一說,我茅塞頓開,不聽那不信的婦人的嘲弄,而完全接受我妻的幫助,以作我傳道和生活的費用,也就結束了擔柴賣炭的生涯了。
對我們每一個神的兒女,黃明慧姊妹是我們在主耶穌基督裡的好姊妹,對我來說,她更是在基督裡與我同負一個苦軛的伴侶,是我荊棘滿途的人生旅程中唯一的玫瑰。可是,她卻早早的離我而去!我曾痛不欲生,眼中流淚,心裡淌血。可是,主耶穌對我說,這就是十字架的路,耶穌基督要我「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召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歌羅西書1章24節)
「主啊,祢知道這是我心裡永遠的痛!祢既這樣的命定,就求祢給我夠用的恩典,求祢自己來作我的安慰。我盼望著我們在祢腳前的相會,祢擦乾我們的一切眼淚。」
(以下抄錄倪析聲弟兄的詩歌稍作改動作為結語)
一、「祢既取去我的心愛,求以自己給我;
祢既仍定我受疑猜,求以自己給我。
(至今沒有得著平反,仍受疑猜)
二、祢使我的望星迷糊,求以自己給我;
祢使我的心緒起伏,求以自己給我。
三、祢既拆毀我所依靠,求以自己給我;
祢既拒絕我的禱告,求以自己給我。
四、我既需要仍舊忍耐,仍以自己給我;
祢若尚不立即再來,再加自己給我。
和:主耶穌,親愛救主,多以自己給我;
我向祢完全順服,多以自己給我。
阿門!阿門!阿門!
200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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