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己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腓立比书三章8节)
要发光必须先有损失,发光体受了相当的损失以后,纔会有光照出来。蜡烛不燃烧,根本便没有光。有了燃烧,然后纔能有光。我们自己若不先有损失,就不能有益于人。燃烧好似人生中的痛苦。信徒必须经过痛苦,然后纔能有益于人。可是我们见了痛苦,却常喜欢逃避。
我们常想:当我们手脚轻健,身心强壮,能作大事业的时候,是能被神大用的时期。当我们孤单、害病、受痛、失业的时候,是没有甚么用处的-是不能被神重用的。可是,我们若能忍耐、降服,我们在痛苦中,必有更大、更有用的事奉,远超过我们自己所想的。-译自晚思(Evening Thoughts)
明天的荣耀,是因今天的痛苦。
许多人只要荣耀,不要十架;只要发光,不要燃烧;但是我告诉你,十架是冠冕的先锋,没有十架就没有冠冕。
作者:考门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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