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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

天人靈修

基督徒屬靈的生活原則與任務

主耶穌有「登山寶訓」,即馬太福音五章至七章,但祂也有「下山寶訓」,記載在路加福音六章,如果我們細心去閱讀這一章經文,可以讓我們了解信徒應該怎樣為人了。全部聖經約有二千次「要」與「不要」,還有「當」字也是和「要」字相同的。

試用一根紅色的筆,把聖經中所有的「不」字圈起來,就知道許多事情,我們不應該「作」的,我們都已經「作」了。比方,詩篇第一篇就有三個「不」字:「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我們有否實行這「三不」呢?

又看神所定的「十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當』守安息日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當』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申命記五章7-21節)。

你可以用一根紅色的筆,圈住聖經中一切的「要」字和「當」字,你可能發現聖經有一千次這些應當盡的責任,是神的命令。另外,用一根藍色的筆圈,圈著一切「不」及「不可」等字,大概也有一千多。

聖經中許多「不可」作的,我們可能都作了!

聖經中許多「要」作的,我們也可能沒有作!

我們怎能作一個屬靈的基督徒,一個屬靈的完全人呢?

我們應怎麼辦呢?

我們必須努力,積極方面「作」神所吩咐我們的,也在消極方面「不作」神所以吩咐我們不可作的事,阿們!

蘇佐揚牧師短講集
摘自《天人靈修》
承蒙天人出版社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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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作品選題有趣,行文流暢,資料豐富,涉及新與舊約中不同經卷中趣味的課題,可讀性高。用作每日靈修,講章參考資料,聖經原文助讀等功用。相信對每位不同背景的讀者,均會帶來不同程度的驚喜與幫助。

李如忠

回應:真理再思 - 基督徒屬靈的生活原則與任務

住在主,能守主的命,
住在主外, 難守主的令。
約壹2:3-6 我 們 若 遵 守 他 的 誡 命 、 就 曉 得 是 認 識 他 。人 若 說 我 認 識 他 、 卻 不 遵 守 他 的 誡 命 、 便 是 說 謊 話 的 、 真 理 也 不 在 他 心 裡 了 。 凡 遵 守 主 道 的 、 愛   神 的 心 在 他 裡 面 實 在 是 完 全 的 、 從 此 我 們 知 道 我 們 是 在 主 裡 面 . 人 若 說 他 住 在 主 裡 面 、 就 該 自 己 照 主 所 行 的 去 行 。
5:2-3 我 們 若 愛 神 、 又 遵 守 他 的 誡 命 、 從 此 就 知 道 我 們 愛 神 的 兒 女 。 我 們 遵 守  神 的 誡 命 、 這 就 是 愛 他 了 . 並 且 他 的 誡 命 不 是 難 守 的 。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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