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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主,不是為了人
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
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
(歌羅西書三章2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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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神而做與為人而做之間有很大的區別。神值得我們竭盡全力事奉祂。人會令我們失望、背叛我們、忽視我們,和苛待我們。有些人不斷地要求我們給予,卻吝於回報。以人的角度來看,這種人不值得投注時間與精力交往。除了愛神以外,服事人的動機是甚麼?神值得我們全心全意地愛祂,祂要求我們要愛其他人,像祂愛他們一樣。我們愛自己的配偶,不是因為他值得我們愛,乃因為這是神的命令(以弗所書五:22~33)。我們不是因為朋友怎麼對待我們,就怎麼回報他們;而是因為神愛我們的緣故來對待他們(約翰福音十三:14)。我們不是根據雇主怎麼對待我們來決定工作努力與否,乃是根據神如何待我們而努力工作。神是我們事奉的對象(以弗所書六:5)。
平庸與懶惰不得在基督徒的生活佔一席之地。基督徒無論在家或在工作場所,一定要持守正直。在思考神為我們所付出的前提之下,為神作工改變了我們為他人作工的看法。我們的勞苦乃是為要奉獻給神。不只是週日在教會敬拜神,我們一整個星期的勞苦,都是為了向那厚賜我們一切的真神,獻上感恩的敬拜。當人們沒有達到我們的期望,而我們自認為白費工夫時,要牢記自己是為聖潔的神辛勞作工。祂配得我們全心全意地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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