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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永善牧师

1979年   建道神学院神学学士 B.TH.
1986年   信义宗神学院道学硕士 M.DIV.
1999年   建道神学院教牧学博士 D.MIN

梁牧师于1986年至大埔开荒,建立基督教铭恩堂。其格言为“抵死有余”,意即尽用时间,把握每个机会服侍神、传福音,即使有一天离世也无憾。牧师着重讲道教导,信息庄谐并重,深入浅出,针对时弊,信仰与生活结合,会众藉此获益良多。

  牧师热爱群羊,视青少年如儿女,成年肢体如弟妹,甘心服侍,善于辅导,为其解决问题、助他们面对困难、与他们并渡困厄,与教导肢体要彼此相爱相顾。牧师看重福音使命,身体力行。现今仍进入区内基督教学校团契带领学生归主。替不同小组带领查经,并建立了两间分堂及科学园福音事工。

蒙神恩领,牧师在大众传媒上能为主作工,除了为不同传媒机构拍摄节目外,每周更为时代论坛作网上广播,因应不同时事问题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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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命记析读(5) 国之四维(下) (梁永善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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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析读(5) 国之四维(下)
申18:1-22

中国古人清楚指出国家要富强,有真正的安定并非靠经济、财富、军备、武力,乃是“四维”──礼、义、廉、耻,此乃国之四维。圣经同样列出四种人是深远影响着国家,他们是法官、君王、祭司及先知。

  1. 审判官(申16:18-17:3):神圣约的执行者
  2. 君王(申17:14-20):神子民的监护人
  3. 祭司(申18:1-14):神圣约的表率者
  4. 先知(申18:15-22):神圣约的诠释者

审判官要按法例作出公正的裁决,这样人民才可安居乐业,可惜我们看到人(特别有权力制定法例的人)往往因自己的利益而制定一些法例利己,甚至这些制法过程完全没有经过详细讨论、思想其后遗症便推行,正如:亚哈随鲁王订定法例要所有妇人尊重自己的丈夫,又接纳哈曼建议要将整个民族铲除,这些均要立法,但绝不是关乎人民福祉,乃是私人利益及恩怨,甚至很多法例是写得很好,但可有好好执行呢?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很清楚的指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见附录),但现实生活如何?故法官能否按法例作出公正的裁决是很重要,因此“国之四维”首要的是“法官”。

其次是君王。君王不是高举个人,乃是要为人民服务;不是为自己积蓄金银、扩大权力,乃是以人民福祉为依归、勤恳爱民。不得不承认领导是很重要。

另外两个重要人物是宗教人物:祭司及先知。

若我们留意经文的结构,申命记18:1-8是讲祭司应该受到怎样的对待,而18:15-22则讲先知的事,中间好像被一段无关的经文隔开了,18:9-14那段经文是警告子民不要拜偶像,其实这经文绝非无关,因这显示祭司是有责任教导、提醒、警告子民不要偏离神的道,故我们会先研读祭司的责任、工作,再看子民应如何看待祭司,从而反思我们今天应如何面对我们的牧者。

祭司的责任(申18:9-14

因他们进入迦南地,那地是历史悠久的民族,他们有很浓厚的迷信色彩,故这班新移民很容易受感染,故神藉摩西再三叮咛不可犯同样的错,“你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之地,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申18:9,12),这些迷信行为包括:

  1. 使儿女经火:这是指将儿童献祭让他们活生生烫死,特别他们拜摩洛的神便会如此作(利20:2-5),这种祭礼是为了还愿,是感恩的行动,但百分之百不得神喜悦。可悲的是日后连犹大君王约坦竟将自己的儿子经火(王下16:3),最终其结局很悲惨。
  2. 占卜、观兆:占卜,原文是占卜的巫师。占卜是要知道前面的路程及神的心意,他们会摇签、观察动物肝脏的颜色定凶吉(结21:21-22)。观兆则是看星云而预测未来。另一个王犹大王玛拿西便不单将儿子经火,更是观兆、交鬼等(王下21:6)。

今天不少基督徒──特别在职者也会无意地犯上这样的错,新一年我们会看同事买的运程书或一些娱乐杂志有关星座的运程,农历新年一些节目我们会看甚至会与自己对照,这便是犯了耶和华可憎的事,要小心。

  1. 用迷术、交鬼、行巫术、过阴的(申18:11):这些是指着与灵界交往,藉灵交求问鬼神,但亦有人藉此问前程。扫罗王便是犯了自己订立不准交鬼的律例,私下求问交鬼的妇人要与死去的撒母耳交往(撒上28:8)。“过阴”也是交鬼之意,以赛亚先知便曾责备神的子民应求问神,“有人对你们说:‘当求问那些交鬼的和行巫术的,就是声音绵蛮,言语微细的。’你们便回答说:‘百姓不当求问自己的神吗?岂可为活人求问死人呢?’”(赛8:19)

一些在学的年青人很欢喜参与一些“寻鬼、碟仙、笔仙”的玩意,结果便被这些邪灵控制,这些灵界“玩意”绝对禁止,不单因神的不喜悦,乃因会打开一缺口让这些灵界力量入侵我们。

父神的要求:因这些他们有兴趣但又有害无益的事,神不单消极地禁止他们参与这些活动,更有两方面的要求:要将这些人民赶离应许之地(申18:12,14),不和他们有接触、交往;积极方面鼓励他们作完全人,“你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申18:13)。神是完全的神,故此人的完全必须以神的标准为依归,神不单要求亚伯兰作完全人(创17:1),对其子民亦发出同样的要求。“完全”是无瑕疵的意思,若用在动物身上是指无残疾、可献予神的牲口;若用在人的身上是指信仰纯正、道德高尚、为人正直、远离罪恶的人。“义人”即要求子民要洁身自爱、不参与异族邪恶的品行,但不要忘记这要求不单对以色列民,同样是对今天的你、我发出,“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求神帮助我们藉耶稣基督的宝血、圣灵的提点及我们的努力下可以完成神的心意。

祭司不单是负责办理子民献祭的事,更要教育子民敬畏神、行在神心意中,以上是祭司好好的教导子民的部份内容,这是他们的责任,“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玛2:7)。同样,今天牧者是担当着祭司的职份,牧者不是单主持崇拜、婚 / 丧礼仪,不是单负责策划周会,不是单与信徒饮饮食食、打波,最重要是有真理的教导,要将神的事、心意向信徒阐明,否则便是失职。

祭司的权利(申18:1-5

这段经文是讲及祭司及利未人应得的分,但当讲及利未人时是用第三人代名词,显示这段经文的对像不是利未人,乃是子民、会众,意即子民该用什么的心态、行为看待利未人及祭司,亦把百姓如何看待神职人员的态度如一温度计般来反映他们对神和圣约的忠诚度如何!

一开始摩西指出子民要好好供养祭司及利未人的原因是利未支派是没有自己的产业,虽然此律例的颁布是在旷野飘流期间,但摩西已预期迦南地终会被他们征服,到时各支派均会分得土地作其居所、定居之地,但唯一利未支派不会分得产业,也不能如其他支派般享受着丰饶的生活,因他们要分散在各地为自己的同胞服务,为了补偿他们无分产业,神就以自己作为利未支派祭司的产业,“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们的。”(申18:2),这不是第一次提及,之前亦多次宣告神便是他们的产业(申10:8-9),故此他们所需用的是由子民所给予,“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申18:1)。“火祭”所包括的有燔祭、素祭、平安祭、赎愆祭等,“一切所捐的”是十分一的奉献(民18:23-24),还有将献祭的牛、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予他们(申18:3),并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油,初剪的羊毛(申18:4)。

以色列人捐献给祭司、利未人的生活所需是一种规定,是一项必需遵守的法例,并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自由奉献,这是祭司及利未人的权益,也是他们当得的分,若在这些捐献的事上亏负他们便是剥夺了他们的利益,也是违背了神的律法。

可悲的祭司

可悲的是当日有子民没有尽上该尽的本份而使那些祭司生活受影响,于是一些人竟成为“家奴”,士师记便抽取一个个案反映当时情况,他们利诱那少年人成为他们专用的祭司,“他们回答说:‘不要作声,用手捂口,跟我们去吧!我们必以你为父、为祭司。你作一家的祭司好呢?还是作以色列一族一支派的祭司好呢?’祭司心里喜悦,便拿着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并雕刻的像,进入他们中间。”(士18:19-20)。

亦有祭司因为想得的更多而希望子民犯更多的罪,因他们犯罪要认罪、献祭,那么越多人献祭他们便分得越多,他们的心态竟是在那些祭物上,结果他们定被神摒弃,“祭司越发增多,就越发得罪我;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吃我民的赎罪祭,满心愿意我民犯罪。将来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我必因他们所行的惩罚他们,照他们所做的报应他们。”(何4:7-9)。

另一种情况是“买怕”子民,害怕得罪他们、遭到他们不满从而减少捐献。玛拉基书便指责那些祭司“把关不严”,竟接纳子民献上有残疾的祭牲,这便是怕开罪子民,结果当然被神所咒诅(玛2:1-2)。这一切均是他们没有信心、将焦点放在物质上而不是以神为他们的分,当然子民以自己为“老板”、供应者自居,轻忽了他们是神的仆人,以贡物威胁事奉者也是不该。

今天教会可有这些情况吗?会友应供给牧者的需要,“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林前9:14),“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加6:6-7)。故此我们应有责任奉献。当然,牧者们本身要好好的尽责,用爱心去关心羊群,有好的属灵喂养,自然得到肢体的尊重,但仍要有风骨,当他们有错便需指出,而不应怕得罪他们而禁声,更不应单服侍某些有财势的肢体。

记着,事奉者是在“神面前侍立”,“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事奉。”(申18:5),申命记多次用不同的词句表达这观念:“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祂”(申10:8)、“侍立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的祭司”(申17:12)、“奉耶和华-他神的名事奉”(申18:7)。我们事奉神、服侍人要讨神的喜悦而非讨人的欢心,事奉不是为工作乃是为神,不是单在“办公时间”才办公,乃是整个生命投入在事奉中。

若祭司能尽上责任好好教导子民,子民行在神的心意中,那么这国家又怎不会和谐、稳健及蒙神祝福呢!故祭司是四维中一维,他们是用信仰影响着子民呢!

先知的责任

国之四维最后一位重要影响国家的人是──先知。我们常以为先知是讲“预言”,但这只是先知部份的责任,在上文之前是警戒子民不可观兆、占卜、交鬼,而人做这些事主要是想知未来的发展,神阻止他们如此作,故神兴起另一种人──先知给他们指示,然而先知的职份不是单讲预言,乃是神的代言人,宣讲神的旨意,代神传言。

摩西引述昔日一件事,当摩西领受神的诫命后,神也想直接向百姓说话,但百姓见到神显现时的景象而感惧怕,“众百姓见雷轰、闪电、角声、山上冒烟,就都发颤,远远地站立,对摩西说:‘求你和我们说话,我们必听;不要神和我们说话,恐怕我们死亡。’”(出20:18-19)。申命记更详尽描绘:“那时,火焰烧山…耶和华-我们神将祂的荣光和祂的大能显给我们看…现在这大火将要烧灭我们,我们何必冒死呢?”(申5:23-25节录)。他们自觉有罪,不配面见神,故希望有人能代神转告信息,于是神便兴起先知。先知的任务就是代表神说话,将祂的心意向子民阐明。

先知不能擅自以己意自话代替神的心意,“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谁不听他奉我名所说的话,我必讨谁的罪。”(申18:18-19)。先知必须先从耶和华那里领受神的话再传给子民知道,宣讲是他最重要的职份──祭师则办理献祭事宜,“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当中“传”这字含有频繁和强势之意,即先知的传讲应是频繁但却是认真的行动,若那人不是奉神的名宣讲神必追讨其罪,结果是被治死(申18:20)。

不听先知的宣讲是严重的罪行,假神的名乱讲神的道者更是罪加一等。先知虽然有传讲神话语的权柄,但却绝不能谬讲,更不可滥用权力,他是向神负责。

如何分辨真假(申18:21-22

究竟那些先知宣讲的是真、是假?如何分辨呢?这正是子民心中的疑问(申18:21),也为此担忧,在此摩西给他们一个准则:“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申18:22)。先知的话能否应验是最大的考验,但其预言却要一段时间、甚至更长时间才会应验,正如耶利米先知宣讲犹大会亡国但七十年后会归回,这预言应验之时耶利米亦早已离世,故也未必能盖棺定论;而一些假先知所讲的也可能会应验,故我们也不能单以预言应验否作准则,最重要是以他的生命、一直以来的表现作准则。

摩西清楚指出──以他作准则:“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申18:15),而神亦确认这标准,“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申18:18)。摩西是一位伟大的先知──但并不是单讲预言──他是未来先知的典范,摩西已为先知立下了好的榜样,他的心志、态度、生命是我们应学习,他忠心事奉、爱子民、忍受他们无理的指控,但仍为犯罪的子民向神求赦、甚至以自己的性命代替,若有这样生命表现者肯定是神所拣选的仆人。

皇室的先知

先知是有责任指出君王、领袖、子民的错谬,正如:大卫王犯了奸淫神差遣拿单先知责备他、亚希雅宣告耶罗波安的下场(王上14章)、以利亚责备亚哈、以赛亚先知扶助希西家王,可惜仍有不少害群之马,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权力而违反神的心意,“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一味地贪婪,从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虚谎。他们轻轻忽忽地医治我百姓的损伤,说:平安了!平安了!其实没有平安。他们行可憎的事知道惭愧吗?不然,他们毫不惭愧,也不知羞耻。因此,他们必在仆倒的人中仆倒;我向他们讨罪的时候,他们必致跌倒。这是耶和华说的。”(耶6:13-15),可悲的是一些建制的先知只想讨当权者欢心而宣讲虚假的信息,正如犹大王约沙法与以色列王亚哈联手攻击亚兰,他们询问先知有关神的启示,“于是以色列王招聚先知,约有四百人,问他们说:‘我上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可以不可以?’他们说:‘可以上去,因为主必将那城交在王的手里。’”(王上22:6),但犹大王知道另有一位他们不欢喜的先知米该雅要询问他,当询问时这位被视为反对派的人,不讨王的欢心为王所憎厌,“以色列王对约沙法说:‘还有一个人,是音拉的儿子米该雅,我们可以托他求问耶和华。只是我恨他;因为他指着我所说的预言,不说吉语,单说凶言。’约沙法说:‘王不必这样说。’”(王上22:8),结果那些要讨王欢心的四百先知说吉言,米该雅说凶言,最后证明谁是真先知;耶利米时代亦有这些假先知(耶14:13),那时哈拿尼雅是假先知的表表者(耶28:15)。圣经作者多次指出:真先知多数是反对君王的,尤甚是当君王作出违背上主的言行之时,真先知只会效忠属天的君王,而非地上的君王。

我们为神宣讲信息的真的要很小心,要好好等候神的信息、熟读神的话语、作出正确的宣讲,绝不能堕入“假先知”的范畴中,更不要攀附权贵而宣讲虚假平安的信息。而信徒亦需好好分辨。

因此,先知──真正从神而来的先知是四维之一──因他们是守望君王、领袖、国家。

小结

法官、君王、祭司、先知是昔日以色列民中四种重要的人物,若他们能按神的指示而工作、事奉,这国家会安享繁荣、安定。今天我们的社会又如何?我们求神兴起公义的法官、爱民的领袖、忠心的祭司及有风骨忠于神话语的先知,这必也能蒙神赐福。


欢迎肢体对牧者宣讲作出回应

附录: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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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永善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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