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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服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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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因是甚麼?心理上、精神上?「易服」與「易服癖」有分別嗎?Tomboy、同性戀又怎樣?


溫:hello!大家好!

雷:大家好!我們又回來啦!

溫:很感謝大家收聽我們第二集的「癮起理」,上一集雷牧師講的,聽到有癮呀!

雷:「癮」我們要追下去,就是林博士的親身臨床經歷。

溫:我們先與聽眾簡單重述,上集講了些什麼?

雷:上集林博士講到有個個案是對女性內衣褲有易服癖的男士,剛開始陳述如何幫助他。

溫:他從小就生長在一個女性的家庭,父親的形象不大清晰,使他對性別上產生混淆。林博士請繼續講解你如何幫助他呢?

林:好!當他到達了沒有女性內衣褲就變成了性無能的時候,問題就出現了,婚後如何與太太行房呢?這亦是他太太來找我們求助的問題之一。在輔導過程中,首先我們將他的情況如實告訴他其影響後果,當中包括影響他們夫妻之間的關係,與及在公司中雖然穿著女性內衣褲去平衡自己,而又被別人發現的後果,讓他自己細心思考所帶來的影響,又鼓 勵他與太太坦白,將事實的情況相告,使治療時同時取得太太的支持。

溫:而不是懷疑他有第三者。

林:對,沒錯,不要懷疑他,而是支持他。但是他仍然害怕,為什麼呢?因為他害怕告訴太太,她會不接受,如果太太接受不到,便會與他離婚等等…我便鼓勵他,我將會陪同他一起走這段路程。

溫:事實上也有這個可能。

林: 是的,會有這機會,如果對方突然發現丈夫有易服癖,可能不會接受。在這次個案中,我陪同他一起去把事情告訴太太,而不是他單獨地去面對,為何要這樣做呢?由於有一個輔導員在旁,便可以一位臨床心理學家去處理他們的反應,請他坦白地向太太承認所做的事,這一步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他能坦白地向太太承認,這表示他坦白承認自己有問題,他如不願意走出這一步,我們是很難作出第二步的。

溫:萬一案主認為自己沒有問題,而是自己的私事,又沒有傷害到其他人...

雷:對,這是般個人的事。

溫:又或太太亦同意這不是問題,就拿著自己的內衣褲行房,便可。是否就沒有醫療的需要呢?

林: 如果到了這個地步,在輔導中經常說,受助者都認為沒有問題,無需去作任何改變,作為輔導員就無法去處理了,可是我們亦會將事情的嚴重性,和將來有機會發生的問題如實相告,如你們說這只是他與太太之間的問題,如他太太都認為沒有問題,那就又有什麼問題呢?其實問題是當他看這個為上癮的時候,其嚴重性將產生其他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可能比較危險或不能接受的,甚至去到變態的地步。

溫:會嗎? 易服癖真的會變成這樣嗎?

林:易服癖初期會拿著太太的內衣褲行房,漸漸失去了興趣,何要拿著別人的內衣褲。

雷:會去偷了。

林:沒錯,會的

溫:買不行嗎?

林: 因為易服癖或一些戀物狂都不會買新的東西,為什麼呢?由於他們有心理上的問題,所以就會覺得舊的或別人用過的,才會引起他們刺激,引起了他們的性慾和反應。新的內衣褲,是不能引起他們興趣的,所以他們才去偷別人的內衣褲,這就是問題的所在。

雷:我記起聖經所說,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事實上將會越來越深,越來越不能自拔。

林:慶幸的是他願意去踏出第一步,同意與太太坦白地溝通,說出自己的問題,當他願意踏出第一步,整個過程很戲劇性地發生了,當太太進來時,以為將會和她說他有第三者,太太就已經開始哭了。

雷:她很愛她的丈夫。

林: 是,她很愛她的丈夫,已經哭了表達說…你說罷,我將會接受到的。丈夫直接對她說妳找到的內衣褲是屬於自己我的,不是第三者的…我是有易服癖,之後我便開始與他的太太解釋,從旁鼓勵他們這是可以治療的。並承諾他們我將會與他們一起走這一段路,之後我們就不說那些步驟罷,很快就完了,整個過程中我們發現一件事,原來他的太太是位基督徒,而且非常愛主。所以他的太太就一直為他祈禱,於輔導的過程中,我亦和他分享宗教事情。在我看來,宗教加輔導如能互相配合,效果會十分理想,因此我鼓勵他返教會,他亦欣然聽從,最後還信了耶穌,這時再加上聖經的原則及教導,與及和他們一起祈禱,一起去面對,過了一段時間後,他的易服癖就停下來了,然而停了下來並不是等於好了,因為我認為戒癮的過程中是沒有康復這東西的。

雷:是的。

林:我們只能見到他的易服癖停下來了,他的行為和心癮停了下來,就不希望會再發生,我們會教他一些方法去防止這情況再次發生,這已經算是成功了。

溫:那過程需時多少呢?

林:這個案輔導了約一年多。

雷:整個過程中他們夫婦是很合作嗎?

林:期間都有一些挫敗感的,因為在教他們做一些功課時,很多時都不合乎理想,要丈夫從新再來,這樣對他們來說都是挫敗的情況,所以我強調他們戒癮是不容易的,需要很多的時間,一次的失敗不等於永遠會失敗,我以聖經的話鼓勵他們,和他們一起祈禱,之後再教他們如何做。

溫:那他們反反覆覆大概做了多少次才停止。

林:這個案有一些特別,不是做了很久,因為他開始了易服癖不是太長的時間,上癮不是很深。所以能在短時間內有明顯的進步,和讓行為停止下來。相對如果上癮的時間很長,就需要較長的時間去醫治了。

雷: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我相信只要人捉緊耶穌,什麼的癮都能戒除。

溫:回來第二部份的 「癮起理」,我知道雷牧師也有很多問題,很心急想問一問林博士的。

雷:對呀!很多時我在街上看到穿著一些公仔衣服的人,例如Lolita、高達 (鋼彈) 的服裝等,他們連頭也包著。

溫:嘩…我沒有見過呀。

雷:妳沒有見過嗎?

林:我也有見過。

雷:林博士這些算不算是易服嗎?

林: 那些也算是易服,但算不上是易服癖。易服和易服癖其實是有分別的,易服就是喜歡穿一些如高達(鋼彈)的衣服給別人看,這不是什麼大問題,而去到易服癖就是成了癮,成了一種的癖好,這就是問題了。而剛才你說的Lolita或是卡通公仔的衣服等等,都不算是易服癖,而是一個潮流文化的影響,而當我們看潮流文化的時候,便發覺到他們都是從日本影響過來的。時下的年青人就覺得這文化很新奇,便去嘗試,如我們所知香港的年青人,當有新的時下文化時,就急不及待地去嘗試,他們特別喜歡嘗試日本的新事物。對日本的文化有特別喜好,所以每當日本流行什麼便去隨著做。他們是不是真的有問題呢?其實是沒有的。如果要給他們一個診斷的話,他們只是想引起別人的注意而已。能吸引別人的目光,他們就會很快樂,或別人看他的時候他會興奮等等,其實這算是一種癖好或是成癮嗎?其實這不算是…不一定是。

溫:即引人注意不是什麼的問題罷。

林:沒有,但如果引人注意到了一個過份的時候,就到了另一個問題了。

溫:如何才算是引人注意到了過份呢?

林: 就是每隔幾分鐘就要引人注意,而別人不理會時就會發怒,例如像一些女孩子在拍拖時,經常要男朋友整天陪伴著她,一看不到的話就會發怒、會哭等等,這就是一個問題。去到某地步就會變做了一種依賴。即依賴個性的一個病態了,太過依賴或是要找到別人注意等。但如果剛剛雷牧師所說的,就不一定是病態了。

雷:如果有一些是比較年長的,還穿了一身的米老鼠或叮噹呢?那些又如何?

林: 這一班我們會說他是一班未成長的大人。現在美國就正正在研究一班這樣的人。一班這樣的人可能在年幼時失去了他們的童年,即在童年成長時有一些不好的經歷,故他們還停留在那裡。仍掛念童年時失去的一些東西。這些大人有機會,就想拿回一些童年時失去的東西,所以如果他童年時失去了米老鼠,他就會一直穿著米老鼠的東西或一些公仔衣服。他們有時間就會玩得很瘋狂不想長大,不想做大人。

溫:那有一些女性已經一把年紀但還是打扮得很青春呢?會否反映出有一些問題,還是有什麼問題需要解決呢?

林:我想愛美,是女性的天性。

雷:男性都愛美的。

林:對。男性都愛美的。
溫:如果旁人的眼光會覺得很奇怪的。

林:會的,事實什麼是正常什麼是不正常呢?其實正常就是大多數人所做的事,不正常就是大多數都不會做的事,女性愛打扮得很青春,這算是問題嗎?這其實只是社會的標準。要看看有沒有影響到人際關係、家庭、工作和同事之間,或是他的心靈上的問題。如果完全沒有影響的,那只屬個人問題。自己看起來較老而打扮年青一點,或是她還是單身,想打扮一下吸引身邊的男士就不是什麼大問題了。

雷:吸引一下別人的目光。

林:如果只有這樣不算是一個大問題的。

雷:在我居住的區域中,常常看到一個少年人,大約是少年至青年左右,我經常看到他穿著女性衣著的打扮。如高跟鞋,絲襪、穿裙子、塗口紅及化妝等,漫無目的地行在商場裡,周圍行走、這些算是易服癖嗎?

林: 這樣從表面看的話很難知道他是否屬於易服癖的情況,如果你這樣問的時候,他可能是個人喜好上喜歡這一種的打扮,去引起別人的注意,這只是他個人的偏好或引起別人的注意,他已經很滿足了。可能會是這樣,因為不敢肯定他是否易服癖,很多時候青少年人的身份出現危機時,他就會去開始探索,或覺得這樣很好玩等等。引起別人的注意等,然而他是否會變成易服癖或是同性戀呢?這不是一定的。

雷:所以一定要深入接觸?

林:沒錯,一定要深入接觸和他們傾談,盡早了解。

溫:我想問林博士,現代社會是不是開始男性催向女性化,而女性又催向男性化,即是轉向中性呢?

林: 對,現在看到的事物,全部都比較中性化,為何呢?這些都是歸功於我們的法國設計師,很多東西都沒有分男或女,許多東西都是男女可用的。通常年輕的一輩都會這樣隨著潮流走,他們喜愛的時候,就會有人開始設計這些東西,開始多了中性的事物了。男性女性使用都沒有太大的問題,波鞋和夾克都是男與女可用,所以沒有什麼問題,這是潮流的催向。至於會否影響他們的性取向呢,我看這就不是太大的影響。

雷:即是他們是被潮流所帶動,不是由他們去帶動潮流。

林:對,很多時候年青人就是隨著潮流去走…說件很有趣的事給你們聽,日本最新流行的東西是什麼呢?

溫:你是說男性還是女性呢?

林:男性。

溫:是否穿legging呀?

林:不是,是穿女性的胸圍

溫:是嗎?

林:是啊,胸圍不是女性的,我剛才說錯了,是穿胸圍而已。

溫:是。

林:有胸圍是特別設計給男性的,不是女性胸圍,是男性胸圍,這胸圍是為男性肌肉設計,男性帶上後就會很舒服,因為男性帶上後的感覺就好像給媽媽去擁抱一樣,或是被所愛的人去擁抱一樣,所以日本便流行了這一個男性胸圍。

溫:嘩!林博士很追上潮流呀…

雷:不知何時這男性胸圍會來到香港呢?

林:很快會來了。

溫:有些時候某商品設計了一些需要出來,就會覺得好像有這個需要,相反沒有這個商品時,就不會覺得有這種需要的。

林:沒錯

溫:好啦!那我們回來後再談談易服癖這問題罷。

溫:回來第三部份的「癮起理」了,鄧牧師一直都坐在我們身邊,聽我們的對話的。鄧牧師你在60年代那時候,都是一個「飛仔」呀,當時有沒有易服癖的人和當時的文化是如何的呢?

雷:又如何影響當時的人,又如何影響你呢?

鄧: 當時沒有這些服裝,亦沒有易服癖的,我做「飛仔」的時候,不是黑色的恤衫,就是白色,好少穿紅色的,男性穿紅色的話會給別人取笑的。好像穿女性衣服一樣, 是不會發生的。那時候最流行的就是牛仔帽和貓王,都是受到外國的潮流所影響的,最流行的就是牛仔褲和皮夾克,和那些中文名叫鵝仔嘜,或是懶佬鞋即不用穿鞋帶的鞋。

雷:我完全沒有聽過。

鄧:還有Cuz。

雷:Cuz 就聽過。

鄧:那時候買一件Cuz加一條牛仔褲就已經很厲害了。

溫:不得了

鄧:當時最高的人工是400元左右,那時候是不同的。通常是跳茶舞…,70年代時間有牛仔舞與阿飛舞等的比賽,以前在旺角,尖沙咀各區地方參加比賽,冠軍有獎品…,我就開始出來跳舞,通常是跳茶舞…。

溫:嘩!60年代的阿飛那麼純情?哈哈!

雷:是的。

鄧:純情是純情,以前和現在不同,我們是說「義氣」的。

雷:現在是「兒嬉」了。

鄧:不單「兒嬉」那麼簡單,以前沒有什麼追求女生的,只是逃學,去跳茶舞、聽聽音樂等,最壞便是去涼茶鋪,放一毫錢在那裡就聽唱片,開始在涼茶鋪跳舞,因為去跳茶舞要消費,到涼茶鋪就只需一毫錢就可以了,現在沒有了。

雷:不同的潮流文化和背景影響著不同的青少年。

溫:是,剛才關咪時你們說以前的年代沒有這麼多高買的,由於當時多數是明搶的,文化真的很不同,那時男性角色需要很剛強的。

雷:牧師說這是英雄文化

鄧:那段時間是較小出現你打我、我打你的,通常是一言不合就兩個人決鬥的,即俗語說「隻揪」。打輸了,女孩就跟我了,地盤亦歸我所有,大哥與大哥打,輩份清晰的。

溫:原來是這樣。

鄧:那樣的,不會我用刀斬你們的人,還有一件事情,現在的「麗宮戲院」有沒有聽過?

雷:聽過。

鄧:在新浦崗,起初麗宮戲院是二輪首映的西片。很多黑社會喜歡炒黃牛票,大家都來爭,誰知爭的時候打死了幾個人,爭到後又有一個笑話就是沒有滿座。他任你炒,因為坐位實在太多了,你貴那麼多我何必買你的呢。對嗎?

溫:去票房便可賣到了。

鄧:是啊!真是個笑話,因為麗宮戲院很大,是最大的戲院,黑社會打得要生要死時,戲院仍是沒有滿座。就是這樣。

雷:不同的潮流影響著不同的人。

溫:是。

雷: 不久之前,有些女性很喜歡以男性的服裝作為打扮,我們叫她們為Tomboy,其實Tomboy是什麼呢?如何來的呢?博士可否說明一下呢?

林: Tomboy一直都有的,在很久之前,一些女性要到外國,如在工業時代美國人出去工作的時候,很多東西服裝等等,都要向男性看齊,要穿一些男性的服裝, 那時候都還不算是Tomboy,因為只是為配合工作上的需要,後來轉變了,發覺感官上還很好看,那時候有沒有同性呢?當然有,然而女同性戀者亦不會公然地去說出自己的性取向,當時就做就了一班女同性戀者,可以穿著男性的服裝,誤導別人只為工作上的需要而穿,之後人們就開始接受了,慢慢就有一群標奇立異的女同性戀者表明自己是男性的,那一派別就開始穿男性化的服裝,是否每個Tomboy都是同性戀呢?這是不一定的,很多時一些Tomboy為何會穿成這樣呢?有個個案是這樣的,她是位Tomboy,到我這裡來,很多人都以為她是女同性戀者,事實她不是女同性戀者,為何她要穿成Tom boy一般呢?因為她想保護自己,由於她小時候在家中受到爸爸的性侵犯,她便穿上男性化的服裝,好讓自己表現出一個男性的姿態,不願再次給她爸爸性侵犯,便穿成這樣。但是她本身是個很女性化的孩子,為了某種原因,而改變自己的形象,這是其中一個例子。故不是每位Tomboy都是女同性戀者。要細看處境和環境對她的影響,有時她穿的服裝也只為了潮流,和美觀而已。現代女性普遍穿著西裝工作,有時比男性穿西裝還好看,特別是一些電台的娛樂節目,當女性於台頒獎時,她們間中也選取一些男性化的西裝為晚禮服。

雷:打領帶等

林:是的,打領帶、穿西裝等,人們都覺得很有型,於是就這樣接受了這事情。

溫:事實上我的工作環境中,幕後的一些女性打扮都很中性的,相反如果她們以女性的打扮,其他人便從心底裡質疑她的工作能力,例如導演行業的,穿女性化便質疑她是否能挨苦等。我認同有時由於工作上的需要,也要裝扮得北較剛強一點。

林:是的,所以這便構成穿男性服裝下一定有問題。

溫:我們先聽一首歌,之後再回來有更加多的話題會討論。

雷:我現在服務的對象是青少年的工作,在工作上我接觸到很多青少年的女孩,她們不單穿男孩服裝,公然地拖著另一位女孩子,還在公眾地方,公開地的抱抱吻吻,博士這算不算是易服或是成了癮呢?

林: 這樣的情況來說她們不可以算是易服的,只是做出一些反叛的行為表現而已,這不單是女孩才有的問題,我曾處理的個案中亦有一些男孩,他們很女性化,而他的性取向是男性,這是否真的同性戀呢,又不一定是的,這只是一個現在香港和世界的潮流走勢,使他長大後真的變成同性戀,或會與同性戀者結婚嗎?這不是一定的。很多個案中都是因為貪玩而已,到了這年齡通常都是一些尷尬的十五、六、七歲左右少年,現今這樣的情況發生比較多。男孩穿女孩的服裝,而女孩穿男孩的服裝等,開始拖著同性,要表現給別人知道我是屬這個群體的。這是個潮流,他們是真的同性戀嗎?如果你問我,我會說這不是純正的同性戀。

雷:即是在玩耍。

林:沒錯,他們在玩,因為他們發覺在這群體環境下,比起其他東西更有趣,又可以呈現反叛的表現,所以他便開始嘗試這樣做了。是否真的同性戀就要看個別的個案而定了。

雷:是否屬於一個病態?

林:不屬於,從一個臨床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同性戀不算是一種病態,是一種個人的性取向喜好的問題了,所以不能將同性戀介定為一種病態。

鄧:我曾經認識一對男女朋友,眼看十分匹配,怎料原來不是,為何不是呢?原來看似男,她的工作是賣豬肉的,身形很壯健,看上去很魁梧,竟然是女性。

雷:賣豬肉的好像男性一般呀。

鄧: 對呀,她穿男性服飾。這樣的情況下她說要與我談談,希望我幫幫她們,原來她們是同性戀的,另一位女子甚至有一個兒子,而且是已婚的。然後她為了與這Tomboy住在一起而離婚。首先我做錯了一件事,是什麼呢?我的觀點是從信仰的角度來看,覺得她們是在犯罪,是不對的,而不是從她們的角度來看,經過幾次傾談後,想把她們帶回教會是一個錯誤,這是不專業的做法,現想問林博士,我們應如何去輔導這一對朋友呢?

雷:在某程度上你是對的,因為你是位牧者,你有責任是指出她們的錯處,這是在犯罪。  神創造中是一男一女的,你已很清楚地說明了。

鄧:但是我與她們傾談後,表示自她懂事後已經覺得自己是個男性,不是女性,只是天生一副女性的身體,家庭中又全都是男性(幾兄弟和父親),只有媽媽,然而媽媽亦早已離世。

林: 有時是有這樣的情況發生的,同性戀是否天生?同性戀根本不是天生的,當然各派都各有不同說法,根據我們研究顯示,發現同性戀不是天生的,其中我們將有一集會集中討論這問題的,會嗎?

雷:會罷,要討論這問題一定要找你了。

溫:這屬於上癮嗎?

林:都算的,我個人認為是種癮。在研究同性戀的過程中,歸根究底都是一種上癮性行為,由於同性戀者就算有位固定的性伴侶,仍然會與其他人有性接觸,這是其中一種上癮的行為。

溫:講一個秘密給大家聽,我年青的時候我對自己說過,如果有任何一位女性想與我一起生活,我也會接受的。因為作為一個女性是很需要愛的,如果她給我愛的話,我覺得一定會接受,當然說起來容易,做就不可能。

林: 事實上不只是妳,每個人心底裡都是渴望愛與被愛的,只是各人有各人不同的演繹。可能在妳的演繹上誰人能夠給妳愛,妳都可以接受的,這種情況下我都覺得不是大的問題,如果到了果然變成事實後,妳也未必須真的考慮接受與否,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鄧:博士,想問問,剛才所說女性的同性戀者,就是因為渴望愛與被愛,而男性的同性戀者,是不是也為有渴望愛與被愛的出現呢?或是有其他分別的原因?
林: 是的,你這個問題問得很好,其實在很多的情況下,世人對女同性戀者比男同性戀者較容易接受的,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男同性戀者較容易讓人想到有關性的問題,覺得男性與男性之間的性行為比較嘔心,但女性與女性之間的性行為,就比較容易接受。如果你問男性之間有沒有愛在中間,真正的純同性戀當中也有假的,我會說或多或少會有的,可是他們會不會以愛為首來維繫關係呢?這就是一個問號了。

雷:我們多謝林博士和鄧牧師,我們真的需要找一集談一下同性戀成癮的問題,到時再邀請林博士上來。

溫:好呀。

林:好呀。

雷:這一集時間都差不多了,下一集題目是什麼呢?

溫:我們下一集是賭癮,相信大家也有認識,我們下一集再見,拜拜!

雷:好,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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