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指一算,我信主快十一年了,苦比甜的日子多得很。除了起初兩三年「蜜月期」,往後身心的艱難像沒有停過;十年間像打了個轉,許多事情要重新認識、理解。可是那並非原地踏步;當我越過這許多挫折、痛苦之後,再次開動追求信仰的引擎時,我相信體會來得更闊更深。
我初信主時沉迷福音書,高考前夕還在「刨」新約。那一大篇登山寶訓很吸引我,因兩個字:完美。對於那時候的我,耶穌就是一位完美的聖賢,有導人完美的德行。我愛完美,做一個完美的好人,有理想、有愛心、有勇氣,並相信循着這些「真理」可以改變世界。我像撒該一樣,興奮地要把自己的家財分給窮人─我憧憬理想的人生、理想的教會和理想的社會。
我覺得人生充滿希望。向外要積極參與教會,改變社會,為主所用;向內則希望尋求個人的醫治,朝着那至善至美的方向,力圖身心靈一同成長。我對自我非常敏銳,並對情感、慾望、軟弱特別敏感,當時上帝好像能滿足我心靈的渴求。
然而,蜜月期非常短,往後的痛苦可說是源於理想和現實的極大落差─我迷失、沮喪、絕望。我不但不能改變自己,還令自己撕裂破碎;不但不能改變世界,更被這世界的荒謬吞噬;上帝之說更是荒謬之最。教會人際間互相傷害,放任情慾,被憤怒、慾望、愚昧與仇恨佔據……加上生活各樣困難與壓力,都累得我身心交瘁─信主十年,大半時間都是抱病而過。
我的病在大學後期開始浮現,那時我仍是個職務纏身的活躍分子。我目睹教會圈子中,團體與團體之間、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衝突與攻擊,我感覺身邊的人愈來愈可怕陌生。再加上讀書的困難、家庭的問題,令我崩潰。我脆弱的神經實在難以承受,終於病倒了。……
折騰了多年,近年才慢慢好轉,我開始帶着新的理解去重啟我對信仰的熱忱。 我仍然很喜歡福音書。可是,同一篇登山寶訓,我的體會已很不一樣。登山寶訓裏耶穌對律法的要求重新定義,不但十全十美,更強調要超越「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然而,以我對人性脆弱的深刻感受,這沒可能是人類的出路;以耶穌的這個標準,我們無人能夠稱義。
那麼出路是甚麼?藉基督的死與復活,我們的義就得以成就。耶穌的登山寶訓彷彿是一部律法,恰如與摩西在西奈山上頒布律法相呼應。保羅說:「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19-20)文士和法利賽人以堅守律法為榮,自以為完美無瑕,無可指摘,但耶穌卻提出更高的要求,擺明是落法利賽人的面。
我們因信稱義,信了主並不代表我們要變得完美,抹走醜陋的自己;而是深明上帝的福音對於我們這些絕望的罪人的真實意義。「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這義不是靠我們自己努力去成就,而是單靠基督的死與復活所成就;這義叫律法不能再定我們的罪,就算苦難以致於死,世界黑暗得透頂,也不至於絕望,因為我們的歸宿是基督,而基督連死也勝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