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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之罪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雅各書四章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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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罪時,我們總是指向那些做壞事的人,如說謊、偷竊、褻瀆、殺害等等。我們有時忘了:忽略該做的事情也是罪。雖然它們微不足道,卻能傷害人。雅各提醒我們,罪不只是做了錯事而已,也包括不做正確的事。
神引領你分享信仰,幫助需要的人或原諒傷害你的人。若你拒絕,你就是犯罪。若你延遲不做,你也犯了罪。你認為自己的生活無可指摘,因為你不偷盜、不說謊、不騙人。但若你輕忽神告訴你該做的事,你還是有罪。
神要使用每個人來祝福別人。我們從不曉得順服神能使人得益處。我們容易以為講閒話、偷竊或是謀殺的罪才會傷害人,卻不明白我們需要回應神,與神同工。當我們拒絕順服神,其實是剝奪了自己和別人領受從神而來的祝福。
你是否清楚神要求你的事?是甚麼原因攔阻你,使你無法順服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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