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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之聲

「天人之聲」創刊於抗戰時1942年,在福建漳州小溪出版,初時名為「天人報」,1961年在香港易名為「天人之聲」,已出版六十多年.

現在每年出版四期,每期出版七千至八千份,不訂報費,由讀者自由奉獻,近年印費年年上升.但我們仍然憑信心出版,由全球48國讀者大力支持,有些好友一人奉獻全部印費,有些二人或三人聯合奉獻一期印費,表示他們愛護本刊的熱情及愛心.

「天人之聲」每期除了印費外,亦有寄費,並且由讀者支持維持「天人之聲」出版,是一種艱巨的聖工.我們一日有出版自由,我們仍會出版,你們愛心的代禱與支持,十分重要.

本刊旨在造就基督徒的靈性,建立信仰的根基,使信徒能信仰實踐在日常生活中,歡迎讀者向本港,內地和海外親友,同事,同學推介,使他們同得福音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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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約聖經難題)真假撒母耳? (天人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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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上廿八 3-25)

撒上廿八 3-25 所記,掃羅求問交鬼婦人的事,使許多讀經 的人覺得迷惘;到底那交鬼的婦人所召上來的撒母耳是真的呢? 還是假的呢?是神特准撒母耳顯現給掃羅看的呢?還是那交鬼的 婦人撒謊欺騙掃羅呢?解經人士對於這事有不同的解釋,有人相 信那是真撒母耳顯現,亦有人相信那是假撒母耳,是交鬼婦人的把戲。以經解經,真理顯明。解釋聖經必頇遵守一個重要的原則, 那就是「以經解經」。不能只憑該段經文本身有限的字句來作表 面的判斷,必頇以全部聖經的真理來解釋聖經中任何一段經文。

一、相信該巫婆所說的撒母耳是真的,其所根據經文如下: 婦人看見撒母耳,就大聲呼叫。婦人說:有一個老人上來,身穿 長衣,掃羅知道是撒母耳。撒母耳對掃羅說話,教訓他一頒,他 所說的話都是正確,並且預言掃羅明日將與他的眾子一同死 亡。掃羅猛然仆倒,挺身在地,因撒母耳的話,甚是懼怕。可是 這些解經者忘記這段聖經的上下文,和聖經別處對於此事的評 論,並且這件事在神學的觀點上「掃羅求問交鬼婦人」本身的罪。

二、掃羅曾在國中不容有交鬼和行巫術的人(3 節)。掃 羅是在以色列國這「神權國度」中為王,他的地位是代表聖潔的 神執政。所以他為王之後,必頇嚴格地遵守摩西律法。摩西在律 法上曾吩咐以色列民嚴禁交鬼的事說:「不可偏向那些交鬼和行 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了。」(利十九 31)又 說:「無論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術的,總要治死他們。」(利 廿 27)又說:「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與亡 魂交談),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申十八 11-12)掃羅也一定看過這些經文,所以下令禁止國中有交鬼的 行為。既然如此,他怎能「知法犯法」去求問交鬼的婦人呢?當 他吩咐臣僕說:「當為我找一個交鬼的婦人」之時,他已經有了 幾樣罪名:明知故犯摩西律法、膽敢與神作對、完全失了為王的 身份,已經不能作以色列國民守法的模範了。他使交鬼的邪術在 以色列國有了地位,無形中協助魔鬼擴張勢力,使以色列的神、 人正當交通被破壞,所以那交鬼的婦人與掃羅應一同被治死。

當掃羅要求問那交鬼的婦人之時,那婦人對他說:「你知道 掃羅從國中剪除(即殺死)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你為何陷害我 的性命,使我死呢?」連這交鬼的婦人也自知有罪,不合國法,不 敢為掃羅求問鬼魂,為何掃羅竟然向婦人指著耶和華起誓說:我 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你必不因這事受刑?(10 節)他自己已 犯法,還指著神起誓「准那婦人犯法」,真是罪上加罪。耶和華 神並非盲目、也非耳聾,祂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請問耶和華神怎能讓祂的先知參加掃羅的罪行?又怎能讓那 犯罪的交鬼婦人有權召撒母耳來發言?撒母耳公正嚴明,又怎肯 參與掃羅的罪行?他又怎肯被一個犯罪交鬼的人隨便召來說話?

三、因為掃羅犯罪,不聽神命(撒上十五 11),所以當掃羅 為非利士人進攻的事求問耶和華時,「耶和華卻不藉夢、或烏陵、 或先知回答他。」(撒上廿八 6)這是解答「真假撒母耳」難題 最重要的一節經文。耶和華既不用正式的方法回答掃羅任何的求 問,則表示無論掃羅用任何方法求問耶和華,也不會再聽見耶和 華的指示。撒母耳是先知,耶和華不再藉先知撒母耳對掃羅說話, 所以,我們有充份的理由相信,那交鬼婦人所召的不是先知撒母 耳,那一番話也不可能是撒母耳的話。不管那「假撒母耳」所說 的話多麼像「真撒母耳」,我們必頇堅持這一原則,「耶和華卻不藉先知回答掃羅」,因為在行邪術的人中,有許多事是可以「以 假亂真」的。

掃羅也明白這原則,所以他在那「假撒母耳」面前宣稱:「神 也離開我,不再藉先知、或夢回答我,因此請你上來。」掃羅在 這件事上有許多矛盾之處,他既然明知神不「再」藉先知回答他, 他為什麼還希望先知撒母耳回答他呢?難道神這麼快又收回成 命,改變祂的決定,准許先知撒母耳回答掃羅麼?神做事豈能像 掃羅這忽是忽非麼?

四、從地上來,定是鬼靈。當那交鬼婦人故弄玄虛之時,對掃羅說:「我看見有神從地裏上來?」(13 節)這婦人的話,有幾個錯誤:

1‧她說看見「神」從地裏上來,她沒有說看見「人」上來。 掃羅所要看的是一個「人」,不是「神」,因他不敢、也不可 能再與神說話。他希望再看見一個「人」,那個曾立他為王的人。

2‧她所說的「神」,原文是多數字「諸神」( GODS)「以羅 欣」(希伯來文神的專稱),顯然她一無所見,乃是用欺騙的方 法對掃羅說話。請問她怎能把「以羅欣」(神)召來呢?耶和華 神既然憎惡交鬼的,吩咐以色列人要治死交鬼的,祂怎能自己被 交鬼的召上來呢?

3‧她說看見「諸神」從地裏上來,神只能從「天上」降臨, 神怎會從「地裏」鑽上來呢?顯然的,即使那交鬼的有所看見, 也只能看見「鬼」而非「神」,看見鬼所「偽裝」的老人,而絕 非撒母耳本人。撒母耳是神的先知,是神聖的僕人,那交鬼的婦 人既是污穢的,她有什麼「權柄」能召撒母耳來與掃羅談話?這 是一重要原則。

4‧撒母耳已死,靈魂已在天家,怎會從「地裏」鑽上來? 撒但既能偽裝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 14),牠當然可以偽裝為 穿長衣的老人撒母耳。

五、這段經文並沒有說:「掃羅看見撒母耳」,事實上是那 交鬼婦人在神秘的交鬼暗室中,掃羅一無所見,只聽見婦人的話, 信以為真,所以俯伏下拜。

六、那婦人到底是否真的看見撒母耳,也值得懷疑。她既然 說看見「諸神」從地上裏上來,又說看見一個老人上來,身穿長 衣,聖經並沒有說那交鬼的婦人認識那是撒母耳,只說掃羅因相 信那婦人的話而「斷定」那是撒母耳。但掃羅並沒有「看見」什 麼。她可能先在室內焚香,念念有詞,香的煙氣不久充滿室內, 使人為之頭暈目眩,或心悶作嘔,然後她趁著求問者陷入半昏迷 狀態中施其技倆,故弄玄虛,隨意擺佈。

我們不能確知,那交鬼的婦人到底看見了什麼。她可能一無 所見,而所謂看見撒母耳,完全是虛構的。她又可能真的看見 有鬼靈出現,是魔鬼的使者顯現與那婦人看,她因懼怕而大聲呼 叫,發言的也就是這些鬼靈。

至於這「假撒母耳所說的話」,即魔鬼的使者對掃羅所說的 一番話,並無特殊之處,因為和撒母耳生前所說的完全相同,是 在掃羅不聽命犯罪之後,撒母耳公開宣佈的話,人人皆知,記載 在撒母耳記上十五章。

七、交鬼致死,最後鐵證。最重要的證據,是在代上十 13-14: 「掃羅死了,因為他干犯耶和華,沒有遵守耶和華的命;又因他 求問交鬼的婦人,沒有求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使他被殺......。」 這真是可怕的「蓋棺定論」。掃羅求問交鬼的婦人,是罪上加罪, 結果引致死亡。

(摘自新書《舊約聖經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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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人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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