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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芳齡

陳芳齡女士出生於台湾,祖籍福建省,旅居美國多年。

陳女士自幼受母親帶領,受洗成爲基督徒。公元 2000年開始,以學者身份成爲福音歌唱家,並巡徊許多國家舉行福音音樂會,至今已逾千場,帶領决志者不計其數。

:: 學歷 ::    
  • 英國倫敦三一學院Trinity College London, 獲頒〔音樂院士〕
  • 美國紐約曼哈坦音樂學院, 聲樂研究所──主修〔聲樂演唱碩士〕
  • 美國南美以美大學聖樂研究所──主修〔聖樂指揮〕
  • 美國加州大學UCLA Extension──主修音樂/電視製作
  • 臺灣東吳大學音樂系──主修〔聲樂演唱〕
:: 工作經歷 ::
  • 陳女士曾受邀爲臺灣歷任5位元首演唱;
  • 她也曾經接受中國中央音樂學院,香港文化局,臺灣行政院文建會,特別邀請前往中/港/台舉辦個人獨唱會,曾擔任中港臺〔百人聯合演唱會〕的首席獨唱家。

  • 獲頒中國(兩岸四地)百大杰出女企業家獎(藝術文化類)
  • 曾擔任中國上海〔華夏聖樂中心〕主任
  • 曾擔任中國上海文化市場研究所──高級顧問
  • 曾擔任33個中美合唱團的指揮
  • 曾任教于美國麻州州立學院演藝中心
  • 陳女士經常受邀請前往各國演唱,包括:美國、加拿大、巴西、阿根廷、中國、臺灣、香港、日本、韓國、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新加坡、紐西蘭。
陳女士曾經擔任許多媒體的音樂製作人
美國新澤西州電視臺、美國麻州電臺、美國佳音社、香港電臺、香港遠東廣播公司、挪威救恩之聲傳播中心、臺灣中華電視公司、臺灣中國電視公司、臺灣台視公司、臺灣民視公司、好消息電視公司、臺灣中廣公司、臺灣佳音廣播電臺、臺灣幼獅廣播電臺。

  :: 服事經歷 ::
  • 陳女士曾經出版發行5張聖樂演唱專輯:〔心靈頌贊〕2 輯、〔歌中之歌〕2 輯、〔抉擇〕福音影片
  • 擔任香港〔葡萄園福音傳媒〕Vine Media的專欄作家兼顧問
  • 曾擔任臺灣〔國際基甸會〕大學校園福音事工的特約講員
  • 曾擔任臺灣〔更生團契〕監獄事工的特約講員
  • 曾擔任臺灣〔晨曦會〕戒毒事工的特約講員
  • 曾擔任臺灣〔國際讀經會〕的特約講員
  • 曾任教于:香港聖樂學院、泰國曼谷浸信會神學院、中國廣東協和神學院、中國潮州神學院
  • 幫助中國各地教會作聖樂培訓,也在許多省市舉行過不計其數的福音音樂佈道會
陳女士曾經幫助過許多公益團體,作慈善音樂會,包括 :
  • 中國汶川大地震募款音樂會(在泰國曼谷市舉辦演唱會)
  • 臺灣 921 大地震募款音樂會(在臺北、香港、美國舉辦演唱會)
  • 臺灣罕見疾病基金會募款音樂會(在臺北國家音樂廳舉辦演唱會)
  • 美國音樂關懷協會(在美國舉辦多場場演唱會)
  • 臺灣更生團契(關懷監獄受刑人演唱會)
  • 臺灣周大觀癌病基金會(義演)
  • 臺灣伊甸殘障慈善基金會(義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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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芳齡姐妹於本網站的音樂分享:心靈頌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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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在苦難中的奇蹟 (陳芳齡)
其他文章

 
我曾經聽過某一個人很沮喪的說:「我無論做什麼事都不受祝福!拉撒路什麼都不做,只當一個乞丐,也照樣可以進天堂!」
 
拉撒路身為乞丐,可以榮耀神嗎?身處苦難的人能作出鼓勵人心的見證嗎?
 
基督徒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在苦難中得勝,並且過著有平安憑據的生活。基督徒說的見證若是不能鼓勵人,反而令人產生對基督信仰的懷疑,實在不說也罷!
 
路加福音16章19-31節記載這個故事,是穿插在好幾個比喻當中,聖經只簡單的描述這兩人生前死後的狀況。這個比喻很明顯指出財主的無情無義,因為財主天天奢華宴樂,並且對人沒有憐憫,所以在他門口的乞丐只能得到他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但是聖經沒有說:「拉撒路死後被放在亞伯拉罕懷中,是因為他生前甘心忍受成為討飯的,並且渾身生瘡被狗舔。」這故事的前後文都是強調忠心/信心/本分,比如,前面第3節提到一個管家,因為浪費主人財物,即將被主人開除,他自問:「我將來做什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在後面16章7-10節,又提到做僕人的本份:「我們本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當財主看到拉撒路在亞伯拉罕懷中,他沒有抗議說:「這不公平!」,反而,他懇求亞伯拉罕差遣拉撒路去向他家人作見證,財主應該知道拉撒路憑自己的乞丐生涯,怎麼可能勸導財主的家人學他的榜樣?所以,聖經很明顯的指出,拉撒路上天堂是「因信稱義」,不是因他生活的行為。
 
聖經沒有說明拉撒路成為乞丐的原因,但是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就變成乞丐,除非此人殘障又被親人拋棄,實在沒有能力為自己謀生。拉撒路被人放在財主門口,意思已經指明他沒有行動能力,討飯是他唯一的生路,但不論是什麼原因造成這個狀況,拉撒路的生活只會令人可憐,不會令人羨慕。他能成為見證的理由,就是死後被亞伯拉罕抱在懷中,證明他確實因信而稱義。我曾經親眼看見/聽見,越來越多的壯年人,因為個性和心態的缺陷,不願意忍受工作的辛勞,他們生活已經淪為乞丐,將自己的生存賴在別人肩上,許多人向父母/親戚/朋友,伸手借貸,甚至行騙,而且令人吃驚的是,這當中絕大部份人認為自己是無辜的,並且不斷怨天尤人,將自己的遭遇歸咎於社會大環境。所以,拉撒路的例子,可能讓有些人相信「當乞丐」也無所謂,還是一樣可以榮耀神。事實上,聖經明白的教導說: 羅馬書6章19-22節 (我在此照英文聖經的翻譯, 讀者會比較容易明白) ~ 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役,以至於不斷墮落。現在你們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以至於成聖。因為你們從前為罪奴役時,並沒有被義所約束,當時所結的果子,你們今日也看為羞恥 -----。
 
雖然,人類因犯罪而在世上吃苦頭,但是 神並不想讓人墮入絕境,所以應許人類汗流滿面才得以糊口,耶穌基督告訴相信祂的人,說:「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這可不是光會背誦主禱文說:「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可要先弄清楚,神的國度容許什麼樣的人?神的義容許什麼樣的行為?請仔細研讀聖經中關於 神的國和義的教導。基督徒若遵守這樣的教導,盡本分,又忠心,當遭遇苦難時,我們才有憑據相信 神會持守祂的應許,這樣的憑據使得基督徒的信仰有別於所有「宗教」的範疇。 
 
 
事實上,生活中受祝福的基督徒多得不得了,但是,很少人站出來作見證倒是真的。受祝福的人認為自己的生活很平常,沒有什麼苦難事蹟,或是轟轟烈烈的事業成就,其實,生活的本相就是不斷克服苦難的事蹟,基督徒雖然不能免除「今天」的難處,卻可以在某個「明天」站起來訴說勝利的經歷。但是,人若只憑信心而沒有行為,就不可視自己是因信稱義。有信心的行為不是宣告說:「我有感動要做這件事,我相信耶穌,所以,我可以靠祂的名,成就這件事!」這種宣告只是膨脹自己的行為,不是信心的行為。膨脹自己的意思就是,相信自己的「感覺」勝於一切,好像自己是 神的代言人,可以用耶穌基督的名為自己的感覺背書。
 
「有信心」是相信耶穌基督,我們可以脫離罪的綑綁並且得到永生。「有行為」是遵行神的律法。 耶穌說祂來,不是要廢去律法,乃是要成就律法。當年,有一個年輕的人來問耶穌,要怎麼樣才能得到永生?耶穌就先提醒他要遵行十誡,然後捨棄一切,還要背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祂。耶穌可不是說,人可以單憑信心就得到一切應許,例如:榮華富貴,醫病趕鬼的能力,成就自己各種心願 ---,不是的!背自己的十字架,意思就是要憑信心對抗自己的罪性,經常反省自己作過的一切事,分辨哪些事違反神的律法?哪些事不討神的喜悅?哪些事不榮耀神?趕快悔改,趕快回轉,神的應許是有憑有據的,神的公義是我們可以信靠祂的最大憑據。
 
耶穌基督的諸多應許中,不斷的提到,信祂的人可以靠著祂得勝。我最喜歡的一段話是:
 
 
 
 

作者:陳芳齡


张灵静

回应:随想随笔 - 活在苦难中的奇迹 (陈芳龄)

陈老师你好,我很喜欢音乐,当然过去也崇拜过很多明星,现在悔改了,但我身边有朋友居然也崇拜卡拉斯,老师你的联系方式是多少呢,如若可能,可以通过电话和你联系,帮助那些沉溺于明星崇拜的人认识耶稣。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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