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是意志:彼得告之面對萬物的終局時最要緊的是「切實相愛」,這是應付各樣挑戰、試煉的依賴,「切實」(E’KTEVN)與(彼前1:22)相同,是更廣、更徹底、更落實之意。
愛──並非單兩情相悦,被對方吸引有愛的感受(feeling),事實沒有太多人是值得我們去愛他(她),你瞭解一個人越深,便越難去愛。愛乃是基於神的命令及基督的愛作為基礎(約13:34-35)。
愛──是意志,思想與感性的揉合產品,愛是一個意志的決定,隨之而來才是感受,有此責任便會增添愛意。想這是神的命令,縱使不願也會去作,不會再被自己的藉口──如:不慣、不知講甚麼、怕被拒絕所欺騙,更何況我們的肢體也非十惡不赦,那執行此命令真的難比登天嗎?
- 愛要主動:教會最大問題是缺乏主動與積極去關心人,很多時是被動(路10:25-36),主告之承受永生乃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意志)愛神及愛鄰舍,那人問主「誰是我的鄰舍?」但我們可有留意主如何回答。主説「那憐憫他人的人,是那受傷者的鄰舍!」,主將人慣常把注意力放在別人身上,轉到個人自己身上,主要求我們不要問:誰是我的鄰舍?誰來關懷我?乃要問:我可以成為誰人的鄰舍?願我們均能主動。
世人講地位、身份、輩份,往往要別人主動才會回應,否則好像自己地位低了(cheap),但不可忘記我們要謙卑及先行一步,這並不影響我們身份,因神也是先愛我們呢!若以神旨為重,便不會再斤斤計較自己的面子或反應。
- 愛要切實V.8──主教導我們不要只在言語上乃在行為上(約壹3:18)──不是不需言語的表達──更要用行動,昔日互相款待便是其中一個表現V.9。因愛款待,別人得聞福音好處,這些款待可能只是一些飲食、事務的工作,但卻是重大的考驗──愛心考驗,不單是經濟更是生活的適應。
我們需要切實相愛──金錢援助、慰問咭寄送、禱告支持、協助功課、指正錯誤等。
- 愛能遮罪V.8:愛沒有除罪的功效,不是我們彼此相愛,神便會赦免我們的罪,更非因愛而遮掩別人所犯的罪,乃是包容(箴10:12)。雅各書5:19-20更清晰給我們看到「愛」──是具有強烈的感化作用,能軟化一些冥頑不靈、執迷不悟的人,愛比刑罰來得有效,愛能幫助人脫離罪海,使人歸正。
這份愛是接納、容忍他們的愚頑、錯誤,甚至是無情及不仁。我們看到人的缺點、瑕疵,但卻不是揭發、宣揚,這只會引來更多的糾紛!我們不應將傷口弄得更大,反之用愛去修補,讓他有足夠的時間與空間去把缺點、瑕疵去糾正及改過。這份包容的愛承擔著責任與代價。較深的交往會帶來較深的傷害──寬恕敵人容易、饒恕朋友困難──因你不會預計你朋友傷害你及你對他有期望,但讓基督的愛充滿,可以改變我們有足夠力量去包容去愛別人。
你可有指出別人的錯呢!
- 愛不埋怨V.9:付出了便不應計較,有陣子我們自覺做了很多偉大的事、犠牲很大、付出不少,甚至有些委屈的感受,這便使愛心的服侍失真,因此彼得教導我們不要發怨言,當我們作施予者時,不要重提我們所作的,使人感到負恩太重以至心靈受傷。
同樣地,因我們受中國「投桃報李」的傳統思想影響而會拒絕人的關心,因不知自己能否以同等的東西去回報對方即使施予者完全沒有想過受恩者要回報──其實因經濟的不同,付出的層面不同,我們沒法直接回報,但卻可回應在別的肢體上。
彼得説的互相款待乃是整體之意,各盡其職,互相實踐。事實我們永無法完全相等地回報在我們生命中一些肢體的扶助,我們只有用感謝的心去領受神藉他們給我們的恩(當然不可存佔便宜的心),但我們卻有責任去關心、扶助他人。
在愛的過程中不是計較「公平」。
- 愛是服侍V.10-11:將神給我們的恩典用來服侍別人。